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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海口1月19日讯 (记者黄晓华 通讯员石青理)保民生,是1月17日召开的全省民政工作会议的焦点。提高城乡低保保障标准,提高五保对象供养标准,提高百岁老人长寿补助标准,建立新型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制度……今年我省民政部门将采取一系列新举措,给困难群众送上更多的温暖与喜悦。
今年,我省将制定城乡低保标准调整方案,使城市和农村低保月人均补助标准不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将根据低收入群体动态补贴与物价上涨联动机制,适时发放物价补贴,保障低收入群体基本生活。同时,探索建立低收入困难群体临时救助制度。
在养老保障方面,今年将把全省百岁老人长寿补助标准从每人每月150元提高到200元;力争将五保对象供养标准由每人每月12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140元;计划投入2000万元,新建敬老院30个,新增床位1000张。我省还将筹建海南省托老院。
会议提出,要提高供养标准,对孤老、孤残要争取以不低于当地居民平均生活水平的原则核定供养标准,将孤儿全部纳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体系;资助“三孤”人员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将他们全部纳入医疗救助范围;改善居住条件,力争今年完成1000间危房改造任务,坚决消灭“三孤”人员无住房或住危房现象。
会议提出,尽快出台优抚医疗保障工作地方实施办法,海口、三亚两市要在3月底前完成,其他市县要在9月底前全面建立起新型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制度。
在救灾救济方面,我省将建立乡镇、村(社区)自然灾害应急预案和基层灾害信息员制度,推进省、市县、乡镇、村(社区)四级的自然灾害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设省救灾物资储备仓库,力争年内竣工并投入使用。推进海口、三亚、儋州、万宁等市县级救灾物资储备仓库建设,提高我省救灾应急保障能力。
副省长符跃兰出席会议并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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