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日报报业集团旗下媒体:
海南日报
|
南国都市报
|
南海网
|
南岛晚报
|
证券导报
返回报网首页
|
版面导航
2009年02月13日 星期五
报料热线:
966123
当前版: 010版
上一版
下一版
上一期
下一期
往期
日
一
二
三
四
五
六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朗读
到福建投资
港澳居民将不用提交身份证明公证
据新华社福州2月12日电(记者康淼)福建省工商局12日公布了《关于运用企业登记管理职能支持企业持续发展的十条措施》,明确规定,香港、澳门地区自然人来闽投资将不用提交身份证明公证文件,这是福建省在吸引港资、澳资政策上的一个突破。 以往,香港、澳门自然人来境内投资,其身份证明须经其所在地公证机构公证。
上一篇
下一篇
分享到
一键通
新浪微博
腾讯微博
QQ空间
i贴吧
第001版:头版
第002版:时 政
第003版:时 政
第004版:本省新闻
第005版:本省新闻
第006版:评 论
第007版:三亚新闻
第008版:形 象
第009版:中国新闻
第010版:中国新闻
第011版:财经新闻
第012版:世界新闻
第013版:世界新闻
第014版:体育新闻
第015版:娱乐新闻
第016版:娱乐新闻
“双黄连注射液”被紧急叫停
将对药品保健食品化妆品全程监管
食品药品监管稽查存在四方面问题
政府服务部门实行全年无休制
福建沙县发生森林火灾
三鹿正式破产
港澳居民将不用提交身份证明公证
新台址建设办主任等12人被刑拘
举报假币案最高奖30万元
多次发现HB90开头百元假钞
森林火灾被扑灭1人因公殉职
地震遗址发现地热和可燃气体
幼儿园收费亟待规范和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