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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03月12日 星期四      报料热线:966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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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合农民报销上限调至5万元
经济欠发达地区报销上限调至4万元
本报海口3月11日讯 (记者张苏民 实习生张斯思)今年我省将再调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封顶线、调高住院补偿比例,让参合农民享受到更多的报销实惠。   海南省农村合作医疗协调小组办公室、省卫生厅今天下发通知,提出今年全省封顶线统一由原来的2万元-3万元调高至4万元-5万元。同时,各市县要在保证基金安全的前提下,适当提高住院补偿比例,使参合农民的实际住院补偿比例以市县(区)为单位,今年力争达到55%以上,明年达到60%左右。经济发达地区封顶线可调高到5万元左右,经济欠发达地区可上调到4万元左右。同时门诊慢性病补偿比和封顶线可适当提高。   在维持起付线基本不变的情况下,调整后补偿比例原则上达到:在乡镇卫生院为85%左右;在二级医院为65%左右;在三级医院以上为50%左右;未办理转诊和在非定点医疗机构住院为40%。最低实际住院补偿比从30%提高到35%。   同时,适当提高门诊统筹报销比例和适用范围。一是将卫生院、村卫生室门诊统县可将县医院纳入门诊统筹报销适用范围,并设定20%的补偿标准(试行)。但由于当前我省门诊统筹工作尚处试点阶段,各地开展的时间长短不一,对试点时间不满半年的市县,建议暂不调整。   另外,还可提高其它医疗服务项目报销比例,如对全球基金会防治结核病项目给予支持,将结核病人除药费以外的检查处置费用纳入新农合补偿范围;适当提高住院特殊设备检查项目和特殊手术耗材(如CT、MR、心瓣膜、股骨头等)的报销比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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