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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便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就近考试,我省今年降低“门槛”
符合条件外省考生可参加我省中考
本报海口4月8日讯 (记者周元 实习生张锦稀)在去年中考报名条件中,非海南省户籍考生不得在我省参加中考。在今天上午举行的全省中招工作会议上,省中招办负责人透露,今年我省适度降低中考“门槛”,符合条件外省考生可在我省参考。此外,今年我省中招报名办法、录取批次、优惠政策也做了一些调整。   外省考生符合条件可在我省   参加中考   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处长、省中招办主任王贤介绍说,为了防止高考移民“低龄化”,我省近年作出规定,非海南省户籍的考生不得在我省参加中考。但这一规定客观上也给参与我省各项建设的外来务工人员,尤其是农民工家庭造成不便,为此省教育厅吸纳多方意见,本着以人为本的原则作出修改,具体报名条件为:   一、具有我省常住户籍的应、往届初中毕业生和具有同等学力的社会青年,均可报名参加我省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   二、户籍不在我省,但在我省初中毕业的驻琼部队现役军人子女、归侨、归侨子女(不含侨眷子女)及持有一年以上居住证的华侨学生、港澳台籍学生、外国籍学生,也可以报名参加考试。   此外,其他户籍不在我省的考生,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方可报名参加考试:在我省初三年级就读满一年的应届毕业生;父亲或母亲至少有一方为在我省就业的农民工或参加我省经济建设的其他常住人员;本人及父亲或母亲至少有一方具有我省公安部门出具的暂住证件或暂住登记证明。   值得注意的是,户籍不在我省的考生,除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学生、港澳台籍学生、外国籍学生外,其他考生如果要申请继续在我省普通高中学校借读,须书面承诺今后在户籍所在地参加高考,否则普通高中学校不予录取。   学籍户籍不一致可在学籍所在地报名   按照今年规定,在户籍所在地就读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外省市回琼生、往届生和具有同等学力的社会青年在户籍所在地报名参加考试。户籍不在我省的初中毕业生在学籍所在地报名参加考试。   不过,我省每年都有不少本省籍考生不在户籍所在地就读,对于这种户籍和学籍不一致的情况,以往的做法是只有经学籍所在地教育部门同意,考生才能在学籍所在地报名,否则就要回户籍所在地报名。为方便考生,省教育厅今年规定,不在户籍所在地就读的本省户籍应届初中毕业生,可以选择回户籍所在地报名并考试,也可以在学籍所在地报名并考试,把选择权交还给考生。   此外,今年我省将录取批次由5个调整成4个,以往在第四批次的民办普通高中今年不列入录取批次,由学校依据学生志愿自行录取学生。   在优惠政策上,今年不再实行以往的加分制度,而是在总等级分相同的条件下,符合以下五个条件之一者,在普通高中学校录取时优先录取:1、革命烈士子女、驻西沙边防部队现役军人子女、西南中沙办事处及省垂直管理的驻岛单位干部职工子女;2、初中阶段获得省级优秀学生干部、三好生、宋庆龄奖学金的考生,获得国家级三等奖以上、省级二等奖以上“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的考生;3、初中阶段获得省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省级艺术竞赛二等奖以上(单项奖)或省级以上体育比赛单项奖前六名的考生;4、因公牺牲或一级至四级残疾的军人和人民警察的子女。5、农村独生子女、纯二女结扎户的子女。其中,第五个优惠政策条件为今年新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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