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陈岚桦 日前,广东省出台了公车限行的措施。《广东省“十一五”后两年公共机构节能计划(征求意见稿)》明确指出,未来两年,广东计划实施“公务车按车牌尾数每周限行一天”。(《新华网》4月6日) 众所周知,公务车之滥用,已经屡遭公众诟病。此次广东省从环保的角度出台规定限制公车,无疑是应该肯定和赞扬。但是笔者认为,以节能的名义“限行”,根本无法遏制公车滥用问题,恐怕也有避重就轻、舍本逐末之嫌。 公务车运行改革,核心问题是公车私用的问题,而绝不是每周停开一天那么简单。若仅仅在“限行”上打注意,按照“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通例,一定会有少数单位在号牌上做文章。你这边按尾号限,他那边就按尾号配,以保证天天都有出行车,这政策实施的最后,导致公车更加泛滥。不仅限行的本义没有达到,而且一定程度上助长了新公车的增加。如此,限制公车出行的目的没有达到,反而更会加重了财政负担。所以,想要达到公车带头支持环保、每周少出行一天的目的,就要对公车进行严格的总量控制为前提。 治理车消费腐败核心不在于“限行”,而是总量控制。若不严控公车数量,只能是避重就轻,可能连“治标不治本”的效果都达不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