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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海口4月9日讯 (记者陈岚桦 通讯员潘春雄)记者今天从省审计厅获悉,在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审计局的配合下,保亭县纪委成功揪出县土产日杂公司原经理李来信挪用、贪污、受贿问题,近日一审判决李来信有期徒刑6年,并责令其退还6.34万元。
2007年9月,根据群众的举报,保亭县审计局对该县土产日杂公司2004年至2007年7月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专项审计调查。审计调查发现,李来信在担任县土产日杂公司经理期间,存在个人向公司借款长期未归还,涉嫌挪用公款;收取房屋、场地租金未交单位财务入账,涉嫌贪污;弄虚作假,涉嫌贪污售房款;虚开餐费发票报销,涉嫌贪污房屋拆迁补偿费等问题。保亭县审计局及时将李来信涉案有关证据和线索移送县纪检监察局和县检察院。2008年8月,李来信因涉嫌贪污罪被逮捕,同年10月,县检察院向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一审查明,李来信在担任县土产日杂公司经理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5.34万元,超过3个月未归还,其行为已构成挪用公款罪;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在办理公司房屋转让过程中,索取他人财物1万元,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利用职务便利,在办理公司房屋转让缴纳契税过程中,非法占有公款6000元, 其行为已构成贪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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