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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吸收储户存款13亿多元
“佛山邮储案”主犯一审被判死刑
何丽琼在听法院一审宣判。 新华社发
据新华社广州4月24日电 (记者孔博)涉案金额达13亿多元的“809佛山邮政储蓄案”24日在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主犯何丽琼犯贪污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故意伤害罪、故意毁坏财物罪,数罪并罚,被判处死刑;主犯陈绮丽犯贪污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其他4名被告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至4年不等。   佛山中院经审理查明,现年45岁的何丽琼原为佛山市禅城区邮政局大客户服务部经理。1999年至2003年间,何丽琼多次到澳门赌博,欠赌债共计400多万元。为尽快偿还赌债,从2003年9月至2006年8月期间,何丽琼组织、指挥原佛山市禅城区邮政局澜石邮政局局长陈绮丽以及霍婉华、陈国强、梁金祥、黎友勇等人,以澜石邮政局和龙角邮政局邮政储蓄的名义,对外非法吸收陈柳娟等198名储户的存款共计132490.8万元,其中,霍婉华、陈国强、梁金祥、黎友勇等人分别参与非法吸收储户存款45489.8万元至2726.4万元不等。   2003年10月至2004年6月期间,何丽琼、陈绮丽将非法吸存的资金共计15978万元占为己有,用于偿还赌债和投资。   2006年6月至7月间,何丽琼因与他人有隙,多次雇凶伤人,致一人重伤、二人轻伤,并故意毁坏他人财物,造成他人财物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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