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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海口4月27日讯 (记者陈成智)省长罗保铭今天下午主持召开五届省政府第29次会议,会议原则通过了《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退耕还林政策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罗保铭强调,退耕还林要紧密结合林权制度改革进行,让农民切实得实惠。
会议透露,自2002年实施退耕还林以来,全省完成工程造林255万亩,其中退耕地造林60万亩,荒山荒地造林和封山育林195万亩。退耕地造林涉及全省18个市县,近8万农户38万多人口。根据国务院有关文件规定,在原补助政策期满后继续对退耕农户给予适当补助。因此,我省的退耕还林补助政策期将执行至2018年,中央退耕还林补助资金也从原来的11亿元增加到21亿多元,其中大多直补退耕农户,其余专项资金用于退耕农户的基本口粮田建设、农村能源建设、后续产业发展和退耕还林工程补植补造等。《实施意见》的制定出台,将有效解决我省退耕还林工程建设面临的合作退耕还林的国家补助资金兑现、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建设管理和专项资金使用、速生丰产用材林的采伐等一系列问题。
《实施意见》明确提出加强退耕还林的检查验收。除明确了每年一次的检查验收管理外,根据国家要求,对原补助政策期满的退耕还林进行全面验收作出规定。《实施意见》要求,严格执行对退耕农户直接补助政策。现行退耕还林粮食和生活补助期满后,继续对退耕农户给予适当的现金补助,解决退耕农户当前生活困难。各市县应加强补助政策资金兑现管理,开设退耕还林农户专户,完善领取补助政策资金签名手续,确保补助资金按时足额兑现到退耕还林农户,禁止村组或他人代签代领退耕农户补助资金。财政、林业部门应将退耕农户领取补助资金签名记录表备份存档。对抓好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建设、加强林地林木的保护管理、加强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等,《实施意见》也作了详细规定。
罗保铭在总结讲话中指出,完善退耕还林政策,是一项关系可持续发展、关系到海南生态省建设和广大农户切身利益的重大战略工程, (下转A2版)
(上接A1版)要严格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结合海南省情,把完善退耕还林政策和当前我们正在紧锣密鼓推进的林权制度改革结合起来,切实把这项“国家拿钱,农民受益,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工作抓好抓实。
会前,罗保铭特别强调,当前猪流感给墨西哥等国造成了严重危害,尽管这一疫病目前在我国尚未发现,但海南作为农业大省、旅游大省,在做好早防早控夏季传染病的基础上,对猪流感防控要未雨绸缪,万不可掉以轻心。
会议还审议了《海南省市县经济和社会发展考核办法》、《贯彻全国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会议精神有关意见》及其他事项。
常务副省长方晓宇,副省长姜斯宪、林方略、陈成、符跃兰、李国梁,省长助理陆志远,省政府秘书长徐庄出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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