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李传芳 要筑牢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稳定的第一道防线,首先成立调处中心,搭建维稳平台;其次构筑“五位一体”联动调解机制;再次创立收集矛盾纠纷信息“四张网”;最后建立“五个第一时间”调解防护体系。 工作新论 人民调解是我国运用最广、最成功,并深得广大群众和基层各界欢迎的解决民间纠纷的非诉讼方式,被国外法学界誉为“东方经验”和“东方一枝花”,并在有的国家得以借鉴。它以其自愿协商、过程相对保密、程序简易、成本低廉和达成协议的双方当事人反悔率低等独特优势,在维护社会稳定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功能作用,被称为“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 随着形势的变化和改革开放的日益深化,人民调解工作遇到新情况、新问题,如征地拆迁、下岗再就业,拖欠工资等引发的矛盾纠纷不断发生,参与者的人员构成成份,利益诉求和采取行为的方式发生了重大变化,对人民调解工作带来了巨大的挑战和压力,在新形势下,要筑牢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稳定的第一道防线,本人认为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成立调处中心,搭建维稳平台 最近,由海口市政法委协调,海口市司法局尝试在各镇、街道办事处成立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中心(以下简称调处中心),将各镇、街道办事处辖区范围内的人民调解员纳入调处中心统一管理,统一调配。调处中心由镇(街)党委政府牵头,由镇委(街道工委)副书记任主任,镇(街)综治办主任、司法所所长、国土所(或其他职能部门)所长任副主任,有4名工作人员和1名国土所工作人员,负责辖区日常信访矛盾接待、登记、分流、化解、督办、反馈工作。强化司法所的主导作用,做到“有案必受、有受必理、有理必果、有果必公”和“哪里有矛盾纠纷,人民调解就出现在哪里”,增强人民调解的认可度和公信度,主动协助党委政府妥善调处好社会热点难点问题,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用积极作为巩固“第一防线”堡垒。 构筑“五位一体”联动调解机制 一是深入推进轻伤害等轻微刑事案件和情节较轻社会治安案件委托人民调解机制。去年,海口市司法局针对全市轻伤害刑事案件和情节较轻治安案件多发,且对老百姓生产生活影响大的特点,联合海口市公安局出台了《轻伤害刑事案件和情节较轻社会治安案件委托人民调解的决定》。至今已成功调解轻伤害刑事案件25宗,不仅有效化解了社会矛盾纠纷,为公安派出所减负,而且受到了群众普遍肯定和欢迎。二是与检察院、法院建立联动调解对接机制,将进入起诉阶段的轻微刑事案件委托人民调解。三是全面推进司法信访协调联动调解工作,与信访衔接建立联动疏导调处机制,最大限度减少群众上访事件。四是整合内部职能资源,将法制宣传、法律服务、法律援助融入人民调解中,形成“三项职能”有机融合协同机制,发挥预防、化解和法制宣传教育“三大功能”。五是为解决人数较多、争议较大、分歧严重的复杂矛盾纠纷,建立有律师、专家参与的公开听证会制度,由专业权威人士从法律角度和专业角度参与矛盾纠纷调处,筑牢坚实的矛盾纠纷预防和化解体系,最大限度的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创立收集矛盾纠纷信息“四张网” 科学构建调解组织和快速信息网络是做好调解工作的前提和基础,也是人民调解向纵深发展和延伸的必然趋势。按照“哪里有需要就把调解组织建到哪里”的原则,在建好上下成线、左右成片的“四级”调解组织的基础上,发动村(居)干部和单位负责人成立矛盾纠纷信息员,形成“纵网”,及时掌握乡村动态;在矛盾多发行业、征地拆迁、重点项目等部位指定信息员,形成“横网”,及时掌握重点区域不稳定事态;在村(居)小组长、联防队员、企事业内部、出租车司机、店铺等敏感职业中培养信息员,形成“群网”,及时掌握社会动态;把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公证员作为义务信息员,形成流动网,及时掌握社会动态,使矛盾纠纷信息的触角延伸到社会的各个领域和角落,形成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无缝”体系。 建立“五个第一时间”调解防护体系 整合“12348”法律服务热线平台和司法行政职能资源,创立集法律咨询、法律服务、法律援助、矛盾纠纷信息采集、预警处置、指挥协调于一体的“海口法律服务指挥中心”,统一指挥和协调全市各级调解组织,做到“五个第一时间”:一是第一时间掌握不稳定信息,及时报告和反馈。二是第一时间开展法制宣传。针对已启动预警的不稳定信息,组织指挥法制宣传教育部门积极介入开展法律宣传,引导当事人依法进行维权。三是第一时间化解矛盾纠纷。按照属地管辖原则,组织指挥有关矛盾调处中心工作人员,提前介入,妥善调处。四是第一时间提供法律服务。组织指挥法律工作者积极介入开展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活动,及时消除不良隐患。五是第一时间教育转化未成年违法犯罪人员。依托海口市新成立的青少年法制教育中心,对公安机关较为棘手的“两抢一盗”未成年违法犯罪人员,依法在第一时间安排到法制教育中心进行教育矫治。做到哪里有矛盾纠纷,人民调解联动调解组织就调处到哪里。 (作者单位:海口市司法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