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海口5月12日讯 (记者于伟慧)今天,记者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获悉,我省又有5人被确立为第三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加上之前确立的传承人,使得我省国家级非遗项目的传承人达到11人。传承人的确立,将更有效地保护我省非物质文化遗产。 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是指经国务院文化行政部门认定的,承担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传承保护责任,具有公认的代表性、权威性与影响力的传承人。这次被确立的5位传承人,分别是黎族民歌传承人王妚大(琼中),琼剧传承人陈育明(海口)、王英荣(海口),树皮布制作技艺传承人陈运英(保亭),黎族织锦传承人刘兰香(五指山)。 在此之前,国家文化部曾确立两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第一批传承人我省有两人,分别是黎族原始泥条盘筑制陶技艺传承人羊拜亮,黎族传统纺织染绣技艺传承人容亚美;第二批传承人我省有四人,分别是儋州调声传承人唐宝山,黎族民间打柴舞传承人黄家近,临高人偶戏传承人王春荣、陈少金。 据介绍,现在对已认定的非遗传承人,我国各级人民政府及文化部门一定要采取多种方式对其传习活动予以支持,譬如,提供必要的传习活动场所,资助代表性传承人,组织开展研讨、展示、宣传活动,有计划征集保护好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传承人的代表作品,建立代表性传承人档案等。同时,对年迈、生活困难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各级政府将通过发放养老津贴、生活补助等方式为其提供生活保障,为他们开展传承活动解除后顾之忧。 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专家符策超说,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归根到底是对传承制度、传承环境和传承人的保护。对传承人的调查与认定更是重中之重。第三批5位传承人,除了刘兰香38岁外,其他四位年龄都在60岁以上,黎族歌后王妚大的年龄则高达83岁,非遗传承人的普遍老龄化。现在对生活困难的民间艺人给予经济上帮助的同时,更要积极营造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社会氛围,对人们进行观念引导,只有这样才能培养更多的年轻的非遗传承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