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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05月22日 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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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组织提醒
工作场所温度超33℃需发津贴
据新华社上海5月21日电(记者高路)最近,夏季高温天气在一些地方陆续出现。工会组织21日向企业和广大劳动者发出提醒,根据国家有关部门规定,在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时,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露天工作的,或者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都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温津贴。 据了解,这一高温津贴的相关标准在各地略有差异。而发布上述提醒的上海市总工会宣布,上海今年的高温津贴标准为每天不低于10元,由企业通过民主协商确定具体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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