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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月18日,一辆被塌桥压跨的轿车被吊出来。 通讯员 廖玉荣 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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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9日《湖南日报》第二版
当地媒体
“不对公众‘躲猫猫’”
“到目前为止,还没有接到有关部门的招呼。除了17日晚上,各大报社按惯例采用了当地有关部门提供的权威通稿外,连日来都是派出记者,在重点版面突出报道。”5月20日上午,湖南一家知名报社的负责人向海南日报记者表示,湖南省有关部门在这次突发事件的处理上,遵照湖南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张春贤“全力组织救援,彻查事故原因,公开信息,绝不掩饰”的要求,对公众发布的信息相当透明。
而记者翻阅了连日来的《湖南日报》、《长沙晚报》、《潇湘晨报》、《三湘都市报》和《株洲日报》发现,几大媒体都不惜版面对此事予以关注。
以5月19日的《湖南日报》为例,该报在要闻版拿出约1/2的版面对此事予以关注。而当天的《株洲日报》甚至用了头版一个整版予以报道,信息涵盖救援动态、领导视察、市政部署、保险赔付、交通管制、菜场搬迁等。省会的市委机关报《长沙晚报》也在封面版刊发巨幅照片的同时,推出半个版的“热读”专版关注此事。
广播电视和互联网方面的信息也非常快捷。5月17日晚,湖南电视台、湖南经济电视台、湖南人民广播电台的主要频道,以及湖南在线、红网就都对塌桥事故做了及时报道,将事发经过、初步伤亡统计、救援动态、省委省政府态度第一时间告知公众,并在随后的几天内滚动播出相关新闻。
“与两年前的湘西凤凰塌桥事故比起来,这次的处理不再对公众‘躲猫猫’了,很让新闻人振奋。”湖南某报的一名编辑向记者表示,2007年,湘西自治州凤凰县正在建设的堤溪沱江大桥发生坍塌事故后,有关部门“严阵以待”防记者,当地媒体更被严格要求报道尺度,他们甚至还收到过当地有关部门的招呼,连某国家级通讯社记者的稿子也不能转发。
省外传媒
“比凤凰垮桥报道有进步”
在2007年人民网、新华网一则有关凤凰垮桥的网页中,有一段这样的文字:《人民日报》记者王伟健、《中国青年报》记者洪克非和《南方都市报》、《经济观察报》、《瞭望东方周刊》等媒体的记者在采访遇难者家属时遭遇了围殴,甚至湘西一官员还对《中国青年报》、《南方都市报》和《经济观察报》等媒体的记者称,除人民日报和新华社的,其他人都是非法采访……此事在湖南省委宣传部相关领导的介入下才得到妥善处理。
“对于株洲塌桥事故,我因为有报社安排的其他任务没有到现场进行采访,报纸也用的是新华社的稿件。但是从兄弟媒体反映的情况看,比以往还是有了很大的进步。”5月21日,正在外地采访的《中国青年报》驻湖南记者洪克非向海南日报记者如是说。
“确实没想到湖南有关方面这次在处理突发事件上这么公开透明。”5月22日,已经回到武汉的《楚天都市报》特派记者陈世昌在接受海南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原本已经做好了“潜伏战斗”的准备,结果没想到采访过程出乎意料的顺利。株洲方面既没有对媒体封锁事发现场,还高频率地举办新闻发布会,通过媒体让公众知道事故真相及相关进展。
株洲声音
“确保公众的知情权”
“早在2008年,我们就建立了《株洲市突发事件处置流程图》,以应对突发事件。”5月22日,株洲市政府办公室应急办一陈姓工作人员向海南日报记者介绍了株洲市处理突发事件的相关流程:
突发事件发生→一小时内报市应急办(市政府总值班室)→报告秘书长、分管副秘书长,市长、常务副市长、分管副市长,省政府总值班室、市委值班室→通知有关领导、部分负责人赶赴现场→现场处置→处置完毕→报告秘书长、分管秘书长,市长、常务副市长、分管副市长,省政府总值班室、市委值班室。
“不过,对这次突发的塌桥事故,我们在按原有流程走的同时,还按照省委、省政府的要求,及时召开了新闻发布会,确保了公众的知情权。”这名工作人员介绍道。
浏览湖南媒体,可以清晰地看到事发后株洲市委、市政府在信息公开透明上所做的工作———
5月17日晚10时30分,事发仅仅6个小时后,株洲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由株洲市政府副秘书长刘方作为发布人向媒体通报事故情况。
5月18日上午11时40分,事发19个小时后,株洲方面再次举行新闻发布会,这次背景牌由第一次的“株洲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新闻发布会”换成了“株洲市人民政府新闻发布会”,发布人也换成了株洲市政府秘书长、办公室主任陈旌。
5月18日下午6时50分,事发26个小时后,株洲市政府举行第三次新闻发布会,陈旌向媒体通报最新情况:截至当天下午6时30分,株洲市红旗路待拆除高架桥部分桥体垮塌事故现场清理工作基本结束。与第二次新闻发布会的数据有所不同,确认事故共造成9死16伤,24台车辆受损。并通报称事故调查工作全面展开,9名相关责任人已被警方控制。
5月20日下午5时35分,事发73小时后,株洲市政府5.17事故第四场新闻发布会,陈旌通报了事故最新进展:株洲市建设局局长沈平等3人在监管方面负有重要责任,市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对3人依照法定程序,免去党内外职务;红旗高架桥爆破拆除工程项目在招标环节存在违规行为,负责爆破拆除工程的施工者并不具备相应资质,包括湖南南岭民爆工程有限公司总经理高育滨在内的9名犯罪嫌疑人被检方以涉嫌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被依法逮捕。
……
“陈旌和刘方都是第一次当新闻发言人。”据长沙晚报驻株洲记者李春璞透露,“以前从没有看到过他们两人担当过新闻发言人,但是整体还是相当到位,对媒体的提问也是有问必答,没有出现什么外交辞令。”
“陈旌和刘方都是履新不久,全是首次担任新闻发言人。而且四天四场新闻发布会,要把事故情况、处理动态及时准确地告诉公众,肯定会有一点紧张,也很辛苦。”5月22日,株洲市政府新闻办公室的邓女士告诉海南日报记者:“媒体对两位发言人的反映非常不错。”
权威解读
“‘堵’绝对不如‘疏’”
“两年前,部分记者在凤凰遭遇不愉快纯属是一个误会,应该是个别媒体放大的一个小插曲。不管与不与凤凰垮桥事故相比,我们在株洲塌桥的新闻报道上都不存在‘放开’与‘限制’的说法。”尽管有些外交辞令,湖南省委宣传部一部门负责人5月20日在接受海南日报记者电话采访时仍明确表示,面对株洲塌桥这一突发意外事件,他们总结汲取了往年的经验教训,坚决按照中办、国办的有关精神和湖南省委书记张春贤的相关指示,做到信息公开,不掩饰。
“从中央到湖南省委、省政府,都要求必须保证老百姓的知情权。”5月21日,湖南省委宣传部一负责人在长沙接受了海南日报记者的采访。他认为,对于株洲塌桥事件,不存在敢不敢公开的问题,本地媒体不报道中央级媒体和外地媒体也会报,“捂盖子”肯定行不通,“堵”也绝对不如“疏”。而据了解,张春贤也是在得知消息后就立即作出“信息公开,不掩饰”的批示。
“虽然每一起事件都有着不同的背景,但是我们相信在突发事件处理上,今后依然会将公众的知情权摆在最重要的位置。”对于记者提到的两年前有关部门对凤凰垮桥事故的媒体处理方式,这名负责人用了“与时俱进”4个字表明自己的态度。
不过,仍有当地一家媒体负责人透露给记者一则信息———5月19日,湖南省有关部门仍对株洲某新闻网站刊发了一些惨不忍睹的现场照片表示不满,认为在有关部门“与时俱进”的今天,媒体自身建设也有待加强,要求该网及时删除那些照片并向有关部门做出检讨。
而在采访过程中,记者也听到了一位外省同行的抱怨,说他们报社现在还明确规定,对某市的舆论监督一般不公开见报……
看来,从“捂盖子”、“躲猫猫”到及时公开、透明,不仅路途依然有些艰难,过程中的一些细节,也颇值得我们好好地领悟。
滚滚烟尘,烟尘滚滚。
那一刻,株洲市红旗路高架桥一截160多米长、16米宽的待拆桥面,似一条张牙舞爪的狂龙,咆哮着,从8米高空直扑向地面的车流和人群;8座桥墩也如一张张邪恶的多米诺骨牌,嘶叫着,由远而近地吞噬着一个个鲜活的生命……顷刻间,湘江呜咽,阴阳两隔肠已断;刹那时,南岳含悲,泪飞顿作雨倾盆。
时间定格在2009年5月17日下午4时24分。一时间,从中央到地方,各路媒体纷纷派出记者赶赴湘东……
独家视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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