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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6月5日 星期 [ 标题导航 ] [版面导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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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待更多网民建议写入法规

  《浙江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条例》6月3日经该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11次会议表决通过,该《条例》是浙江首部完整吸收、直接转化网民建议的省级法规。如网民反映一些地方办《暂住证》存在“搭车”收费、借机收费,要求禁止。对此,《条例》明确规定“居住登记和《浙江省临时居住证》、《浙江省居住证》的办理或者申领、换领以及变更登记,不得收取费用”。(6月4日《东方早报》)

  浙江首次将网民建议“完整吸收、直接转化”写入地方性法规,对于网络时代的开门立法,意义非凡。

  因为,尽管高层领导越来越重视网民呼声、建议,但在不少地方,对网络民意置若罔闻、熟视无睹的情况还是屡见不鲜。如山西省政府近日就向全省通报,对截至5月15日逾期未办结网民留言的古交市、定襄县、孝义市、晋城市城区、绛县予以通报批评,并责成被通报县市向山西省政府和上一级市人民政府写出书面检查。

  这些县市区对网络民意置若罔闻、熟视无睹到了何种程度?通报里说得很清楚:对山西省政府转办的网民留言不予及时核实、处理与上报,致使网民反映的问题得不到解决,严重影响了政府形象。省政府转办的网民留言,居然也被地方“截留”、闲置,对网络民意的冷漠可想而知了!

  开门立法,是法治社会一个成熟、开明的标志,而当我们步入了前所未有繁荣的网络时代,开门立法的开放度和网络化,势必成为影响立法的新特征。立法机关开门立法,不仅要对专家、学者“开门”,更要俯下身子对普通百姓、网民“开门”,因为,相对于法律精英,普通网民的意见和建议,显然更加直接和贴近生活,反映社情民意。

  就好比《浙江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条例》,法律专家们极少有可能会去办理流动人口居住登记事宜,现行的流动人口居住登记制度是否合理,该如何改进,最有发言权的,当然是那些外来务工人员。所以,在《条例(草案)》提交一审前,浙江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就联合“浙江在线“征集意见建议,包括全国人大代表、来自江西的外来务工人员杨晓霞等众多网友通过留言、电子邮件等提出建议、意见,法工委归纳整理后提交省人大常委会。

  《人民日报》前不久载文指出,“今天,多元化的利益诉求、多样化的表达方式,使得互联网成为特殊的舆情集散地和民意集散地。重视网络、用好网络,是加强执政能力建设的崭新要求,也是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实现公民有序参与政治的重要途径。”网民建议直接入法,不仅让立法更“开门”,更是网络时代公民有序政治参与的重要途径。所以,期待有更多的网民建议能写入法规,使法规能最大限度体现民众的意志和智慧。

  □ 吴杭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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