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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07月18日 星期六      报料热线:966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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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7·5”事件肇事者将受到法律严惩
乌市所有清真寺“主麻日”正常开放
据新华社乌鲁木齐7月17日电(记者袁晔、曹志恒)司法界人士和法律专家17日表示,乌鲁木齐“7·5”打砸抢烧严重暴力犯罪事件肇事者涉嫌触犯中国法律规定的5类犯罪中的20多项具体罪名,司法机关将严格依法“从重从快”惩处肇事者,以维护社会稳定和法律尊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副秘书长、新疆法学会副会长郭永辉说,“7·5”事件中,暴徒聚众打、砸、抢、烧的行为涉嫌触犯中国刑法规定的危害国家安全罪、危害公共安全罪、侵犯公民人身权利和民主权利罪、侵犯财产罪、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均属严重暴力犯罪,其刑事违法性和社会危害性极大。   郭永辉说,对在“7·5”事件中接受境外指令、现场指挥、组织串联、制定计划、补充供给等起到组织、策划、指挥作用的犯罪分子和骨干分子,以及实施严重打、砸、抢、烧的犯罪分子,必须依法严厉惩处。   新疆警方已经抓获留置了一批参与暴力活动的犯罪嫌疑人,并对其进行了初步审查。   据新华社电  17日是乌鲁木齐“7·5”事件后的第二个“主麻日”,乌鲁木齐的所有清真寺都向穆斯林正常开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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