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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日前召开的全省环境整治电视电话会议上,省委书记卫留成着重指出,我省的环境卫生老搞不好,缺少长期有效的管理监督和考评机制是重要原因。这个分析切中了环境整治的要害。建章立制,用制度约束人,用制度推动整治工作,正是我们下一步努力的方向。
脏乱差现象长期存在,环境卫生老搞不好,固然与一些地方、一些部门、一些干部对环卫工作重视不够、不作为有关,但更与制度缺乏有关。没有完善的管理、监督和考评、问责机制,环卫工作就难以有持续性。我们以往也不是没有搞过环境卫生整治,但效果却不见佳。往往是整治的时候,环境就洁净、卫生、有序一些,整治结束,环境很快又恢复旧貌,脏乱差又“杀回老家”。这样的整治,被百姓讥之为“一阵风”,是“初一来十五走”。究其原因,就是因为缺少制度约束,人们的工作热情和力度都难以保持,整治成果自然难以长久。
环境整治是一项系统工程,要取得好的效果,各方面的因素都应发挥作用。这其中,制度的作用尤其重要。好的制度,可以带来好的结果。从环境卫生搞得好的城市看,建立完善、严密的环卫管理制度,是他们成功的关键所在。新加坡、香港、南宁、厦门等地,莫不如此。以我们的近邻南宁来说,他们为了保持环境整治工作的力度,出台了几十项规章,完善了方方面面的制度建设,尤其是建立了严厉的问责制度,问责了上百名干部,才使南宁的干部群众一直保持对环境卫生的关注,才有了今天南宁的洁净。可见,洁净长存,需要依靠制度力量。
这次环境整治大行动,是建设国际旅游岛的需要,是保持海南发展竞争力的需要,更是给百姓一个洁净家园的需要,所以决不是权宜之计,也不是装装门面,而是一项长期性的工作。要保证整治工作长期有效,各地应认真研究治本之策,着力建立起科学、合理、规范的环卫整治长效机制,用制度来约束人,用制度来推动工作。
从我省的实际看,我们要着重建好四个机制。一是政府投入机制。各级政府要将环卫工作经费列入经常性财政预算,并保持一定的增幅;要深化城镇建设投资体制改革,鼓励和吸引多渠道资金投入市政项目。二是责任考评奖惩机制。要明确环境整治责任,每一个单位都明确责任人,使环境整治责任制覆盖全省;各市县各部门要把环境卫生列入各级领导干部的考核内容,签订责任状,定期检查考核。对整治工作不重视、不作为、环境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的,要严格问责。三是综合监督机制,要建立健全环境卫生整治工作的规章和实施细则,完善行政监督、整改、纠正、反馈机制,保证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及时处理。四是社会参与机制。要鼓励城乡居民、志愿者积极参与环境的义务监督工作,发动和组织群众,积极投身到环境整治工作中来。
好的制度也需要好的执行,才能落到实处。环境整治关乎民心,关乎国际旅游岛建设,关乎海南的文明形象,我们要以十二分的热情,加入其中,认真遵守、执行相关的制度规定,为海南永葆美丽出一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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