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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江黎族自治县制定了《昌江黎族自治县关于王下乡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并从2007年1月1日起实施。
■2007年5月初,昌江民政局在邮政储蓄所为2968名王下乡群众办理了存折,首批生态补偿金于5月14日发放到农户手中。
■2008年,昌江先后将从王下乡牙迫村搬迁的石碌镇水富村以及地处霸王岭周边的七叉镇大章村、宝山村、白石村、南在村共455户2148人纳入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范围。
■截至今年6月底,全县实施生态补偿涉及3个乡镇6个村委会16个自然村,人口5115人,累计发放补偿金242万元。
(张中宝 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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