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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新华社郑州8月29日电 (楚涛、胡东阳)郑州市公安局率先在全国公安系统开通全程监督监控系统,对涉案人员合法权益采取网上监督保护措施,民警在办理案件开具传唤、拘传、拘留、监视居住等法律文书时,电子督察录入系统会自动将嫌疑人姓名和简要案情等信息,从案卷中自动摘取在警务督察部门备案。
该系统实现了在刑事案件办理流程中,办案人在开具传唤通知书、拘传证、拘留证、监视居住决定等执行通知文书时,督察报备登记表将会自动弹出,嫌疑人姓名、简要案情等信息从案卷中自动摘取,无需办案民警重复录入,之后由办案民警将报备登记表即时网上报同级警务督察部门备案,督察部门即时以短信提醒方式告知办案民警注意事项,内容为:某某警务督察支(大)队已于当日某时某分接到某案件的报备信息,请严格依法办案,严防发生涉案人员逃脱、自伤、自残和非正常死亡等案件或事件,否则将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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