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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新华社北京9月7日电(记者韩洁 罗沙)记者7日从财政部获悉,财政部日前公布了《中央级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管理暂行办法》,从六个方面进一步加强中央级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管理,并强调严格控制货币性资金对外投资。这一《办法》已于今年9月1日起正式实施。
《办法》明确了中央级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的范围和原则,规定资产使用范围包括单位自用、对外投资和出租出借等,资产使用应遵循权属清晰、安全完整、风险控制、注重绩效的原则。同时应严格控制货币性资金对外投资,不得利用财政拨款、财政拨款结余对外投资。
按照分级管理的指导思想,《办法》规定单项或批量价值(账面原值)在800万元人民币以下资产的对外投资或出租、出借事项,由中央级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按照规定进行审批,并报财政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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