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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海口9月7日讯 (记者林伟 通讯员骆陈坦)今天上午,记者从海口市城市环境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获悉,从本月起,该市正式实施《城市环境综合整治“五大工程”检查考评实施方案》及《实施细则》。按考评实施方案规定,每月考评为末位区的主要责任领导要通过媒体向市民说明原因,并向市民道歉。
据介绍,该实施方案的检查考评对象为秀英区、龙华区、琼山区、美兰区政府及相关牵头单位、责任单位。
检查考评坚持综合考评与专项考评相结合的原则。采取定时与不定时的办法,通过明查和暗访的方式进行检查考评。每天市领导小组办公室检查人员(可邀请各区及相关单位领导、工作人员)对各区同时进行巡查评分,其实际得分纳入当月考评依据。每周将日检查的情况通报各区及相关单位。每月组织一次不定时间的检查,由市领导组织相关部门以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市民代表、媒体代表进行专项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通报各区及相关单位,并对检查情况进行评估打分,其打分计入年终综合考评。
市领导小组办公室每月组织开展考核评优活动,专项考核与综合考核的结果分优秀(90分以上)、达标(80分)、基本达标(60分)、不达标(60分以下)四个等次。
每半月评出最好和最差的管理路段(社区),每月评出各区专项考评名次,并在媒体上公布。被评为首位区的主要责任领导在媒体上介绍经验做法,被评为末位区的主要责任领导向媒体说明原因,并向市民道歉。对检查中存在重大问题的、媒体曝光后整改不好的,或在专项考评、年度综合考评中不达标的主要责任领导及相关责任人,启动问责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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