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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8月15日起,按照公安部统一部署,全国开始严厉查处酒后驾驶交通违法行为,不少酒后驾车者因为情节严重而被行政拘留,打击力度不可谓不大,但还是有一些人抱着侥幸心理“顶风”酒后驾车,导致各种酒后恶性交通肇事仍在不断发生。
西安市日前发生的整治酒驾专项行动后第一起酒驾肇事致人死亡案,就提醒我们针对酒后驾车的整治并非一朝一夕之功,建立相关的长效机制应是下一步工作重点。
一场车祸,撞碎两个家庭
2009年9月4日凌晨,西安市交警新城大队接到报警,一辆小轿车在长乐中路将一名骑自行车的男子撞伤。交警立即赶到现场,发现肇事者已经弃车逃逸,而伤者送医院后经抢救无效死亡。事发后,交警部门立即成立了事故专案组,派出警力展开追查。通过对肇事车辆的追查,警方迅速锁定了肇事司机武某。9月4日下午,武某迫于警方压力,在亲属劝说下到交警部门自首。
西安市交警新城大队事故科科长庞苏云说,根据警方调查,事发当晚武某和几个朋友在一家歌厅喝了酒,还没尽兴的几个人又赶往另一个地点继续娱乐。在开车经过长乐中路西光厂门口时,武某驾驶的汽车将路边骑自行车的刘某撞倒。武某和同车的几个人当即逃逸。
死者刘某家庭贫困,家里就靠其打工维持生活。失去了家里的顶梁柱,让刘某的家人痛不欲生。刘某的儿子哽咽着说,酒后驾车真是害人害己,父亲的遗体遍体鳞伤,让人惨不忍睹,可以想像当时被撞得有多重。以前父亲打工的收入是家里最大的经济来源,现在父亲就这样离开了人世,不知道今后的日子该怎么过下去。
而肇事者武某的日子也不好过,警方调查显示武某家住安徽农村,在西安给人开车为生。事发当晚他所开的车还是租来的,没想到闯下大祸。现在武某面临牢狱之灾不说,高额的赔偿费用也让其家人苦不堪言。事发之后,在警方的再三催促下,武家过了好几天才凑出5000元善后费用,这让警方对其赔偿能力不抱希望。
侥幸心理,恶性案件连发
来自公安部的数据显示,从8月15日到27日12时,全国共查处酒后驾驶违法行为2.5万多起。而各地警方对情节严重的酒后驾车者实行行政拘留的举动,也对酒后驾车之风形成了强大的震慑作用。
然而就在整治酒驾行动初见成效的时候,各地因为酒后驾驶而导致的恶性交通事故仍在发生。在8月16日晚,浙江天台一名司机酒后驾车撞死一对母子。而在9月2日夜间,陕西省汉中市城固县城友谊路国税局门口又发生一起酒后恶性交通事故,一名司机醉酒撞伤6名学生后逃逸。
以上恶性酒后驾车肇事案均发生在严打酒后驾车行动进行过程中,肇事者为何敢顶风违法酒后驾车?记者从交警部门了解到,心存侥幸、盲目自信是重要原因。当社会各界声讨酒后驾车、公安部门在执法环节严厉打击酒后驾车的同时,在不少人心里,酒后驾车仍是不值得挂怀的“小事”,甚至有人认为喝一点酒开车“状态”更好。
西安市交警支队提供的数据显示,从8月开展酒驾整治行动以来,西安市已对30名醉酒驾驶者执行了行政拘留措施。30名因醉驾被拘者中,30岁至45岁之间的人达到了23人。
“从数据看,醉酒驾驶的人属于中青年人,这部分群体文化水平不低,而且饭局、聚会等各类社交活动多。在日常交际中,在中国独特的酒文化环境下,思想上稍有放松,就可能发生酒后驾驶甚至醉酒驾驶。可以说,侥幸心理已经成为目前酒后驾车行为发生的重要原因。”西安交警支队宣传科科长赵永强说。
整治酒驾,还需长效机制
在采访中,一些交警部门人士向记者介绍,目前酒后驾驶、疲劳驾驶、超速行驶已经成为交通事故的三大诱因,加大对酒后驾驶的整治已是刻不容缓的事情。但是在目前加大打击力度的同时,也应该进一步探索整治酒驾的长效机制,从法律、道德等层面对酒驾行为进行规范。
“除了加大对酒后驾驶行为的打击力度,交警部门也在不断加大酒驾危害的宣传力度。执法和处罚不是目的,最终的目的是要人们形成‘酒后不开车,开车不喝酒’的行为习惯。而从这个角度出发,通过各种途径向人们宣传显得更为重要,长此以往才能帮助人们自觉遵守酒后不开车的规范。”赵永强说。
一些法律界人士认为,为了有效惩治并预防醉酒驾车犯罪,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法院应当正确适用法律,依法严惩醉酒驾车犯罪。值得注意的是,就在9月8日上午,备受关注的“孙伟铭醉驾案”终审判决,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孙伟铭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陕西省社会科学院副院长石英认为,中国有着历史悠久的酒文化,加上幅员广阔,因此针对酒后驾车的整治并非一朝一夕之功。要做到真正的减少酒后驾车现象,除了有关部门加大整治力度外,还需要通过各种手段宣传和提倡正确的行车文明规范,使得“酒后不驾车,开车不饮酒”成为每个司机自觉遵守的行为准则,才能从根本上根治酒驾这一给社会带来危害的顽疾。
记者石志勇
(据新华社西安9月10日专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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