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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陈岚桦 通讯员徐吉 兴利)过去,我省传统的扶贫资金运作模式多为政府定项目、上项目、管项目,而今,一种旨在提高农民积极性的新型扶贫模式———贫困村互助金制度悄然推行开来。截至今年8月底,在我省保亭、五指山等地,已经有30个贫困村实行了贫困村互助金制度,惠及1388户农家,农户年均增收1500元以上。这是记者今天从省财政厅获悉的。
据介绍,贫困村互助金制度是指以财政扶贫资金为引导,村民自愿按照一定比例缴纳的互助金为依托,无任何附加条件的社会捐赠作为补充,在贫困村建立的民有、民用、民管、民享周转使用的发展资金,贫困村相应成立互助组织管理该笔资金。具有常年居住该村户口的农户,年龄18周岁以上,并缴纳一定数额的互助金,即可成为互助组织成员。贫困户加入互助组织所需缴纳的基准互助金,由投入到贫困村的财政扶贫资金承担。
村民成为互助组织成员后,只要家庭有劳动力和增收项目,并且接受过有关互助组织章程的培训,都可以获得互助组织的小额贷款,一般第一次单笔金额最高限额为3000元,借款利率参照当地农村信用社信用贷款年利率确定。借款期限一般不超过12个月,借款人在归还借款后,可以申请下一期借款。还款方式上,借款人可以整借零还,也可以整借整还。
我省从2008年底开始,在保亭、五指山两市县的10个行政村试行贫困村互助资金制度,每个贫困村由省财政补助资金15万元。目前,贫困村互助资金制度已经在我省30个贫困村先行试点,已有1388户利用互助资金从事热作物生产和畜牧养殖,户年均增收1500元以上。鉴于我省贫困村互助资金使用所取得的良好成效,中央决定加大对我省扶持力度,2009年计划安排我省互助资金750万元,新增试点贫困村50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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