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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央的要求和省委的部署,我省第三批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下称学习实践活动)从2009年9月开始,到2010年2月基本结束。我省新经济组织(包括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国有控股以外的股份制企业、合伙企业、港澳台投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及其他新经济组织)中的所有党组织和党员都要参加学习实践活动。请新经济组织中有中共党组织,但目前隶属关系尚未明确的;未建立党组织的新经济组织中的中共党员,于2009年9月24日前向所在地的新经济组织登记或向所在市、县(区)的新经济组织指导协调组[统战部、工商联、工商局(所)等单位]进行党员登记,凭党费证、党组织关系介绍信等证明党员身份。请各新经济组织负责人支持配合此项工作。
咨询单位:省委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新经济组织指导协调组(省工商联)
咨询电话:65319097、65351521
特此通告
中共海南省委深入学习实践
科学发展观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9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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