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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下,娱乐圈明星解约已经算不得什么新闻,但是选秀明星的解约案,往往会因为他们在比赛中积累的人气而特别吸引眼球。从05超女张靓颖、06超女尚雯婕纷纷解约转会华谊,到最近最为引人关注的陈楚生解约一案,以他赔偿650万元为结果告终。650万元对一个刚出道的歌手而言,已是一个天文数字了。但是,从“超女”何洁、尚雯婕和周笔畅,到现在的“快男”陈楚生,为何纷纷死活要走?
其实不管是以往的超女还是快男,他们都只是一群爱唱歌的年轻人,大多数都有自己的音乐理想与憧憬,但通过选秀比赛进入娱乐圈后,往往就会发现,现实与理想有着不小的距离。公司为了赢利,自然会安排艺人接通告跑商演,而能够留给艺人自己的时间是少之又少。而有些艺人就希望能够有时间潜心创作,作音乐。这种看似简单却往往是不可调和的矛盾,最终成为许多选秀艺人解约的导火索。
除却音乐理念的不同,选秀艺人与经纪公司之间往往还存在着“霸王条约”,一签十年八年,而且分成十分有限。作为新人签约时自然是对公司百依百顺,而一旦自己羽翼已丰,仍旧遵从新人时所签合约,让自己的辛苦钱大半落入别人口袋,自然不心甘情愿,而老东家好不容易培养一棵苗、一颗星,翅膀硬了就想飞,不免说其薄情寡义。
不过娱乐圈有像尚雯婕、陈楚生这样宁愿赔钱解约走人的,也有高薪来挖也不走的。近期就有传言,英皇开价一个亿要挖冯小刚。但是,冯小刚表示:“我非常感谢他们对我的赏识,但是我肯定会继续留在华谊,我和王中军、王中磊兄弟合作多年,一起拍片已经非常默契了,彼此也有很深的信任,所以我不会离开。”
一个死活要走,一个高薪不走,留给人们的是一个更值得议论的话题。或许正因如此,才会让“解约事件”更具有让人玩味的娱乐价值。
灯笼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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