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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海口10月14日讯 (记者林伟 通讯员郭艳华 实习生吴英模)海口市龙华区城西镇薛村2名村经济社干部,利用职务之便,制作虚假条据冲账贪污集体征地款和青苗补偿款46.8万元,其中原经济社社长薛某苓潜逃12年后近日被龙华区人民检察院抓获。10月13日,涉案的两名犯罪嫌疑人因涉嫌贪污罪被海口市人民检察院决定逮捕。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国庆前夕,为做好社会维稳工作,龙华区检察院加大追捕逃犯的工作力度,在各有关部门的支持下,区反贪局于9月26日在保亭将潜逃12年之久的贪污犯罪嫌疑人薛某苓抓获,并由薛某苓供出同案犯罪嫌疑人薛某义。
现年51岁的犯罪嫌疑人薛某苓,1991年至1996年间曾任原琼山市府城镇城南管理区(现为海口市龙华区城西镇薛村村委会)第七经济社社长。在他担任该社社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连同时任经济社会计薛某义,共谋制作虚假条据冲账,从中侵吞土地征用款和青苗补偿款46.8万元,用于吃喝玩乐。由于村民对土地征用款和青苗补偿款迟迟不到位上访而引起府城镇政府的注意,后薛某苓因嫖娼被拘留三天,并被免去社长职位。
府城镇政府1996年对该村账目进行年终查账时,发现第七经济社账目出现亏空现象。1997年1月,薛某苓察觉到可能案发,畏罪潜逃。同案嫌疑人薛某义就把所有贪污责任推到薛某苓身上,欺骗群众被选任第七届经济社社长职务至今。
薛某苓潜逃后化名到福建打工半年,曾当过建筑工人,后又潜回我省保亭城郊一带帮人养鸭、卖鸭,并与当地一名妇女同居生活,期间因畏罪从未联系过家里人。为了及时破案,龙泉乡镇检查室协助区检察院反贪局多次派人到薛村进行调查摸底,找证人,并及时了解村民的情况,听取村民的意见,做好村民的维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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