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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次被国务院授予“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荣誉称号后,海南省以工代赈办公室近期又获得国务院第五次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的表彰。
海南省以工代赈办公室是我省以工代赈专项资金的管理部门。该办多年来以促进民族地区的经济发展为工作重点,以缩小地区差距、增进民族团结为目标,在加快民族地区发展、生态建设、茅草房改造、以工代赈工作中取得了开创性进展。
争取以工代赈省级配套资金
据介绍,以工代赈是国家的一项重要扶贫济困政策,是指国家通过扶持贫困地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改善贫困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和贫困地区生态环境。同时,组织贫困群众参与工程建设获得劳务报酬,代替直接赈济。
“十一五”前4年,在省发改委的领导下,省以工代赈办积极向国家发改委争取,最终获得3.72亿余元全部用于少数民族地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为了减轻民族市县配套资金的负担,该办2008年向省政府提出落实以工代赈省级地方配套资金的建议,获得省委省政府的大力支持。2009年,我省以工代赈省级配套资金1000万元第一次列入地方财政预算,开创了以工代赈在促进贫困地区区域协调发展的新局面。
强化管理严把筛选关
为了用好每一分钱,管好每个项目,省以工代赈办从2004年开始在全国率先执行公告公示制;坚持调查研究,确保项目安排的合理性;增强工作透明度,切实地把好项目的筛选关。为了节约使用资金,该办坚持实施项目概预算的中介机构审核制度,除投资量较小的农村饮水项目外,2005年-2009年项目委托审核率达90%以上。
极力争取国家优惠政策
为了使我省少数民族地区享受到国家西部开发优惠政策,省以工代赈办坚持不懈地向国家西部办、国家发改委撰写请示报告,派出专人对此进行汇报、跟踪和呼吁。经过不懈努力,我省昌江黎族自治县等8个少数民族市县获得国家西部开发优惠政策的支持。
根据统计,6年多来,海南8个少数民族市县获得了近70亿元的中央政策扶持资金。中央资金的投入又吸引了大量的社会投资。利用这些资金,我省东方、乐东、昌江等市县在生态建设、扶贫开发和社会事业建设等方面得到大幅改善,市县经济逐渐步入良性循环阶段。
此外,从2005-2008年,该办整合了22.13亿元用于海南11个国家及省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市县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解决了120万人饮水难问题,完成了56万平方米农村中小学D级危房改造和3.2万户民族地区茅草房改造等任务。
(本报海口11月2日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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