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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新华社合肥11月13日电 安徽省财政厅11日确认沈浩为因公牺牲,并在全省财政系统开展向沈浩同志学习活动。
沈浩1986年学校毕业后分配至安徽省财政厅综合处工作,历任省财政厅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副调研员等职,2004年2月作为省财政厅优秀年轻干部下派至凤阳县小岗村任党支部书记,今年11月6日在小岗村不幸辞世。
安徽省财政厅11日发出《关于确认沈浩同志为因公牺牲的决定》。《决定》写道:2006年底,沈浩任期即将届满时,在小岗村98户农民强烈挽留下,沈浩义无反顾地选择继续留任,成为当时全省唯一连任两届的下派干部。6年来,他以振兴小岗为己任,带领小岗村群众呕心沥血求发展,先后荣获全国农村基层干部“十大新闻人物”特别奖、安徽省第二批选派干部标兵、安徽省改革开放“三十人三十事”先进个人、“全国百名优秀村官”等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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