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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海口12月1日讯 (记者单憬岗 实习生吴维扬)古树名木是大自然和前人留下的自然遗产和活的“文物”。省住建厅昨天专门发出通知,要求各市县从12月1日起至明年6月20日前开展一次全面准确普查。
同时,对远离城区及公共场所的古树名木,以及单位和私人庭院里的古树名木,将签订养护责任书,并给予养护管理责任人一定的金额补贴。
据介绍,我省气候条件优越,植物资源丰富,古树名木较多。近年来,海口、三亚、儋州、昌江等市县已开展了古树名木调查建档挂牌工作,全省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工作有了很大的改善,但目前全省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工作仍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对古树名木保护工作重视不够,保护管理没有资金渠道,管理责任不落实,养护管理不到位,保护不力,古树名木被违法迁移、盗卖、砍伐现象时而发生,古树名木资源损失严重。
省住建厅要求,各市县园林绿化主管部门要成立古树名木普查建档专项工作小组,开展一次全面准确的普查,组织专家进行鉴定。省住房建设厅将对全省城乡古树名木进行抽查核定、公告,确定其法律地位,并逐步建立古树名木电子管理文档,普查范围包括城市、乡镇、村庄规划区及其公路沿线附近的古树名木,不仅包括公共场所的古树名木,还包括单位或私人庭院的古树名木。
落实古树名木保护责任,对于城市(县城)建成区公共场所的古树名木,各市县园林绿化主管部门要负责养护管理;对远离城区的公共场所的古树名木,以及单位和私人庭院里的古树名木,各市县园林绿化主管部门要明确养护管理责任人,签订养护责任书,并给予养护管理责任人一定的金额补贴,各市县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加强监督和提供技术指导。各市县政府将古树名木普查、建档、挂牌、养护管理经费列入财政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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