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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海口12月14日讯(记者侯小健 黄晓华 通讯员陈涛)记者从省政府今天下午召开的2009年治超“百日行动”总结暨表彰大会上了解到,在治超“百日行动”中,我省对超限超载行为严管重罚,最高处罚1.98万元,171名违规驾驶员被作记分处理,依法拘留恶意冲卡和故意阻挠执法违法违章人员11人。
据了解,在治超“百日行动”中,全省共签订货物源头管理责任书或货物装载保证书320多份,各部门共收取处罚金460多万元,收取路产赔偿款190多万元。因严重超限超载或恶意冲卡、故意阻挠执法被处以5000元以上罚款的车辆达80多辆次。
9月2日,省执法督查工作组在陵水陵保线查获一辆车号为“琼B07856”的超限超载车,按规定,该车车货总重不能超过55吨,可该车货总重竟达125吨,超限70吨,超限率高达127%。执法部门对车主处罚1.6万元,收缴公路赔(补)偿费2800元。这是我省2004年开展治超工作以来超限率最高的典型案例。
记者从总结表彰大会上了解到,我省百日治超有喜有忧。喜的是,通过严查重罚,车辆超限超载率明显下降。省治超办提供的数据显示,我省重点路段超限超载率已由治超“百日行动”前的平均59%下降到目前的平均21%以下,下降38%;单车超限超载率从原来的平均86%以上下降到平均15%以下,重点路线重点路段公路设施得到有效保护。
忧的是,源头监管不到位,治超长效机制尚未建立,治超形势依然严峻。个别市县政府领导对治超重视不够,治超经费不落实,机构运转不正常,治超办形同虚设,管理流于形式,在治超方面缺乏实质性行动。此外,大部分市县对货物源头监管不到位。
省长助理、省公安厅厅长贾东军出席了今天的总结表彰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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