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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海口12月14日讯 (记者徐珊珊 通讯员杜海云)记者今天从省高院获悉,海口海事法院近日成功扣押一艘巴拿马籍货轮,有效防止外轮离港后可能给中方造成的重大经济损失。
据了解,去年7月,巴拿马籍“杰尼西亚沥青3号”(下称“杰尼号”)轮船在进行装卸作业时撞坏海南某港码头,造成经济损失2100余万元。海南某港务公司随即向海口海事法院提起诉讼,同时申请财产保全,请求法院扣押涉案船舶。
收到申请后,海口海事法院立即对此事进行调查,了解涉案船舶的动态并做好扣押准备。经过为期半年多的跟踪,该港务公司发现“杰尼号”轮船近日将停留广州港,逗留时间非常短。
海口海事法院法官表示,如果扣押不到该轮,原告将遭受无法挽回的损失,法庭迅速安排法官飞往广州。经过广州海事局指挥中心查询,法官发现一艘名为“珍尼西亚”的巴拿马籍轮船即将停靠广州内港。因船舶的中文名称存在差异,办案法官决定对此跟踪监控。
经过两天蹲守,办案法官最终确认该船就是涉案的“杰尼号”船舶,并在辖区出入境边防检查站协助下对船舶实施扣押。
根据有关国际海事条约、惯例和我国法律规定,海口海事法院登轮后向“杰尼号”轮船舰长宣布扣船命令,详细释明相关民事裁定,并将起诉状副本等法律文书送达船方。在法官耐心细致的解释后,舰长主动签收了法律文书,当事人的诉讼保全申请得以迅速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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