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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海口12月17日讯(记者陈耿 特约记者陈安宇)年关将至,海口市龙华区城西镇山高村的村民陈志汉一家4口,很快就可以领到今年每人近5000元的村土地租金分红了,2万元对于他们家来说可是一笔不小的款额。山高村420多名村民能有这样的收入,得益于2005年以来区里推行的“村财镇管”制度和今年刚施行的“一二三”模式。
五年来,海口龙华区从最初的村级集体“资金”委托乡镇管理,发展到如今的结合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实现“资金、资产、资源”(三资)委托代理,不但盘活了农村资产和资源,提高了它们的使用效益,规范和公开资金的管理,增加农民的收入,也有效地从源头上预防和遏制了腐败现象的发生,改善了干部和群众之间的关系。
12月14日,山高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周海秋接受海南日报记者采访时感慨颇多:“以前由于账目和财务不公开,村两委做了什么事,花了多少钱,村民都不清楚,以为村干部肯定在贪污,干群关系很紧张,彼此都不信任;“村财镇管”,特别是三资委托镇里代理之后,村里的收支有了监督,账目条理清楚,不怕村民查账,也不怕上级来审计。用一句话说,就是:群众明白了,干部清白了。”
据了解,从2005年1月开始,龙华区对全区农村集体资金实行统一管理,简称“村财镇管”。但“村财镇管”只是对村级财务收支进行了委托管理,村级集体资产、资源和村民小组的“三资”没有得到有效的监管。今年4月,该区在“村财镇管”的基础上,率先在全省进行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的试点工作。
龙华区纪委书记吴优总结道,该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进展良好,得益于一整套切实可行的“一二三”模式。
“一”即组建“一个管理机构”,成立以区委常委、纪委书记为组长的区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试点领导小组,成立以镇长为主任的“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
“二”是指健全“两套工作流程”。一套是资金监管工作流程;另一套是资产、资源监管工作流程。
“三”是实行“三种管理方式”。一是资金委托镇里代管;二是资产由镇里统一监管;三是资源实行村、镇、区三级联合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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