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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三亚12月17日电 (记者卓上雄 见习记者李冰)新制定的《三亚市公共信息标志标准化管理办法》及其首批实施目录,今天下午通过了三亚市政府常务会的审议。据此,三亚市将对包括各种标志牌在内的公共信息标志进行标准化规范管理,市民和游客出行与活动将更方便。
据介绍,该办法所称公共信息标志,是指以图形、色彩和必要的文字、字母等或者其组合,表示所在公共区域、公共设施的用途和方位,提示和指导人们行为的标志物。同时,这也是一种国际通用“语言”。采用标准化的公共信息标志,可以摆脱由于民族、语言、文化、习俗等方面的羁绊,方便游客和市民出行,有利于增进国际交往和对外开放,维护并提升三亚的对外形象。
据该管理办法,三亚民用机场、车站、客运码头、城市道路、停车场、宾馆饭店、医院、体育场馆、影剧院、商场、公园、市场、旅游景区景点、公共厕所等,以及涉及人身、财产安全和市民基本需要的公共区域和公共设施,其管理者或经营者应当按照规定设置公共信息标志,并做到准确、安全、醒目和协调,有利于引导人们在公共场所有序活动。有中文表述的,应当符合国家通用文字规范;涉及计量单位的,应当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民用机场、车站、客运码头、大型商场、体育场(馆)、涉外宾馆、旅游景点等涉外公共场所的公共信息标志,有文字说明的,应当使用中、英两种文字。在A级以上旅游风景区内设置的说明牌、导向牌、导览图牌等标志中的文字说明,应当推行中、英、俄3种以上(含三种)文字。
该管理办法要求将公共信息标志标准化工作,纳入城市建设和旅游发展规划中去,由质监部门依法制定、组织实施标准,并进行行政监管。原有的不符合标准化的公共信息标志,要求在两年内改正达标。
三亚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将为社会提供公共信息标志相关标准的查询服务,并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培训、技术服务与指导工作。尚未制定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的,公共区域和公共设施管理者或者经营者,可以自行制作公共信息标志尤其鼓励采用国际标准进行制作,并报质监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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