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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日前,省纪委、省监察厅发出通知,要求全省各市县、省委各部门、省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省直各工委和纪工委、省属企事业单位等,做好2010年元旦、春节假日期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通知说,2010年元旦、春节即将来临。为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关于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各有关单位要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坚决反对和防止奢侈浪费。通知提出了五点要求:
一、加强党风廉政教育,营造清正廉洁氛围。各级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要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进一步增强广大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忧患意识和节俭意识,牢固树立法纪观念和廉洁从政意识,自觉抵制各种不良风气。要针对节日期间奢侈浪费、收送礼金等消极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特点,提前打招呼、敲警钟,防患于未然。
二、大兴艰苦奋斗之风,制止奢侈浪费行为。要严肃财经纪律,严禁以各种名义突击花钱和滥发实物,严禁用公款购买、发放各种代币购物券(卡)。要严格控制各种评比表彰和节日庆典活动,减少、简化各种茶话会、联欢会;到基层慰问要轻车简从,不搞超标准接待。
三、严格执行规定,自觉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要求。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严于律己,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自觉抵制各种不良风气,切实做到防微杜渐。
四、关心群众疾苦,切实解决群众生产生活困难。各级领导干部要深入基层,深入群众,体察民情,了解民意,切实安排好节日期间群众的生产生活特别是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对贫困地区群众的生产生活要加倍关心,重点帮助。
五、加强组织领导,严肃查处各种违纪行为。各级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特别是党政“一把手”要高度重视节日期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切实负起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责任。 (陈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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