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广州日报》报道,广州市黎先生多年来贷款困难重重,几经查阅个人信用报告才发现竟然有“此人已死,透支耍无赖屡催不还”的记录。 随着国家进一步推动公民个人信用记录建设,个人信用记录将关系到生活的方方面面。在公民越来越重视自身信用记录的同时,有资格对个人信用记录进行评定的机构和人员,其认定资质和职业操守,也变得越来越重要。 像这位黎先生,并没有什么不良的信用记录,然而在银行出具的个人信用报告中,居然出现了与事实完全不符的评语。因为银行的个人信用报告可以共享,所以其他银行很可能也获得了这份不实信用报告,今后他再想向这些银行申请贷款、办理信用卡等,都将被拒绝。这对公民个人的影响之大,是可想而知的。 如此不实、负面的个人信用报告,是如何出台的?这个问题,显然需要出具这份信用报告的银行认真回答一下。银行对客户信用记录的认定资质,以及工作人员的职业操守,也要讲诚信、“有信用”。因为我们的个人信用报告掌握在银行手里,如果银行不能本着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评定个人信用记录,可能造成严重后果。因此,需要对有资格评定公民个人信用记录的机构和个人加强管理和监督,防止不实报告损害公民权益。 □ 苑广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