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日报报业集团旗下媒体: 海南日报 | 南国都市报 | 南海网 | 南岛晚报 | 证券导报 返回报网首页 |   版面导航
2010年01月06日 星期三      报料热线:966123
当前版: 004版 上一版   下一版 上一期   下一期 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遥控引爆炸药炸伤14人
周清文一审被判无期
本报海口1月5日讯 (记者文刚 通讯员黄叶华)今年才三十出头的周清文,将为自己的一次疯狂报复行为悔恨终生。今天,海口中院以爆炸罪,一审判处其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经法院审理查明:2003年初,被告人周清文因在广东省汕头市投资养鱼一事与郑某某发生经济纠纷。之后,周清文多次向郑某某索要赔偿款人民币2万元未果,遂产生报复郑某某的念头。   2005年3月9日晚,周清文伙同李杰(已判刑),携带用硝酸炸药制成的一个装有自制遥控引爆装置的炸药包裹,到海口市海秀汽车总站西站路口,委托司机张某将该包裹送到海秀路郑某某家的文具店,周清文则开摩托车到文具店对面观察。张某将包裹交给郑某某的妻子许某某,许某某拒收。周清文见张某将包裹拿到店门外两米处放下,便按遥控器引爆了炸药包,造成在现场的郑小某、郑母、张某及周边群众等14人受到不同程度的损伤。   2008年11月28日,周清文在其亲属陪同下到海口市公安局投案。   今天,法院开庭后,一审以爆炸罪判处周清文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附带民事赔偿13万余元。一审宣判后,周清文不服判决,准备提出上诉。
上一篇    下一篇
   第001版:头版
   第002版:本省新闻
   第003版:本省新闻
   第004版:本省新闻
   第005版:三亚新闻
   第006版:广 告
   第007版:广 告
   第008版:广 告
   第009版:中国新闻
   第010版:中国新闻
   第011版:财经新闻
   第013版:世界新闻
   第014版:体育新闻
   第015版:文娱新闻
   第016版:专 题
   第017版:汽车周刊
   第018版:汽车周刊
   第019版:汽车周刊
   第020版:汽车周刊
海口龙华区加大投入整治环境
海口开展公交出租行业专项整治
我省加大力度净化旅游客运市场
中医真的了不起!
九成市民认为过马路难
新竹干群新年献爱心
琼海楼盘热销冰城
周清文一审被判无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