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经研究决定,省委办公厅将公开选任选调一批机关干部,现公告如下:
一、选任选调的职位、职数和范围
选调主任科员以下(含主任科员)机关干部10名左右。面向全省各级党政机关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工作人员。
二、人选条件
被选调对象应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第六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其他条件是:
(1)全省各级党政机关现职公务员,或参照《国家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工作人员,主任科员以下(含主任科员)职务,参加工作满2年以上(计算时间截至2010年1月1日);
(2)中共正式党员、预备党员或共青团员;
(3)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7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具备一定的政治素质和政策理论水平,公文写作能力较强,生活作风严谨;
(5)身体健康。
三、选调的主要程序
按照报名(推荐)、资格审查、考试(分笔试、面试)、考察、讨论决定和公示等程序进行。选调工作由省委办公厅统一组织实施。
四、报名及其他
竞任机关干部者,可以组织推荐、个人推荐或自我推荐方式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者须按规定填写《中共海南省委办公厅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并携带身份证、学历(学位)证、现任职务证明材料(留存复印件),大一寸正面半身免冠彩色近照4张。《中共海南省委办公厅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可以到网站下载。
报名时间:2010年1月18日至1月27日8:00-12:00,14:30-17:30。(23、24日照常报名)。
报名地点:海口市国兴大道69号海南广场省委1号楼220室。
联系电话:0898-65310369、65342290,联系人:李晓玲、林艳。
传真:0898-65342290,邮政编码:570203。
2010年1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