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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01月16日 星期六      报料热线:966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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怒对失踪谣言
陈亦明:一直没有离开广州
本报讯 近日,众多媒体爆出“陈亦明因赌球欠债,为躲避庄家不得不藏身南美,至今下落不明”的新闻。1月13日,陈亦明主动致电《体坛周报》编辑部,表示他正在日本考察,本周内便将返回广州,绝非“下落不明”。陈亦明说,他一直没有离开广州,甚至未能离开足球,“周六,我还会踢一场比赛!”   一位“被失踪”人的来信   《体坛周报》编辑部:   近期,有人打着扫黑反赌的旗号著书立说,作为该书涉及的人物之一,本人希望借贵报宝贵一角,予以澄清。该书中称本人“开盘坐庄”做庄家,这是无中生有、毫无根据的指控。在此本人就权当做一回庄家,开出以下两个盘口,邀请该书的作者来参与。   一、陈亦明是否庄家,大家法庭答辩。   1、平手盘两边10水,赔偿金额100万人民币(注:若然我被判定是庄家,损失要大得多,包括法律的制裁)。   2、双方先把赔偿金打进法庭指定账户。   3、从双方签订合约之日起一个月内开庭审理。   4、判决之后,胜方当场取走所有赔偿金。   你们敢参与吗?   二、在作者中推选一人来,和我进行一场无级别(注:我比你们年龄大多了)的拳击赛(不戴手套,类似泰拳那种)。   1、所有门票收入、广告赞助、电视转播分成全归胜方(相信将创中国电视收视新高)。   2、你们为该书所投保的1人×100万归胜方(因此人很可能再也站不起来)。   假如两个玩法你们都拒绝,那么我当无话可说。我本人一直在这里,只是你们看不见我,还到处登“寻人启示”。   此致   一个被登“寻人启示”的人      (小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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