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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海口1月25日讯 (记者张中宝)近日海口房地产市场迅速升温,同时也出现了部分房地产开发企业捂盘惜售、囤积房源等违规现象,为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今天,海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商品房预售管理的通知》,要求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项目不得预售商品房。这是记者从海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获悉的。
据了解,《通知》要求,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项目不得擅自预售商品房,不得以内部认购、排队选号等名义进行虚假交易、炒卖房号,制造楼盘旺销假象哄抬房价;不得向买受人收取任何预订款性质的费用。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10天内,一次性将取得预售许可的全部房源公开销售,不得无故拒售和分批预售,严禁捂盘惜售、囤积房源。
海口市住建局有关负责人表示,该局对违反《通知》规定的房地产企业将责令限期整改并依法处理;对不进行整改或整改不彻底的企业,将会同有关部门进行联合整治,并向社会曝光,对情节特别严重拒不整改的,将给予严厉处罚,直至清除出海口市房地产市场。
同时,为确保海口市房源信息的准确性,该局要求房地产企业与买受人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后应当进行网上及时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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