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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海口3月4日讯(记者柏彬)海口市政府第58次常务会今天上午审议并原则通过了《海口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实施方案》,这标志着该市正式启动创建国家卫生城市行动。从现在到2012年用近3年时间开展创卫活动,海口将力争通过全国爱卫办国家卫生城市考核验收,爱国卫生组织和管理、健康教育、市容环境卫生、环境保护、公共场所和生活饮用水卫生、食品卫生、传染病防治、社区和单位卫生、城中村和城乡结合部卫生共10个方面308项指标均达到国家卫生城市标准。
《海口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实施方案》提出,2011年上半年自查达标,下半年通过省级考核验收,正式申请国家卫生城市。2012年,按《国家卫生城市考核命名和监督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年底通过全国爱卫办国家卫生城市考核验收。
海口市市长徐唐先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当前海口正开展“五大工程”整治和旧城改造,为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打下良好基础;全市农贸市场的改造有较大进展,水环境整治及污水管网建设已实施或进一步完善,城市环境有了较大改观,这些都为海口创卫创造了有利条件。
据了解,截止2009年底,全国已命名的国家卫生城市达118个,其中省会城市11个。经过17年努力,我省三亚市在去年获此殊荣。按照2009年7月省政府下发的《关于加强全省环境卫生工作的决定》,至2013年,我省要实现30%的市、县创建国家级卫生城市(县城),60%的市、县创建省级卫生城市(县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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