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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新华社河北香河3月19日电(记者公兵 郑道锦)为了使中超联赛裁判员的选派更加随机、公正,最大限度地减少人为因素的干扰,今后在中超联赛中均采用抽签的办法选派裁判员。
抽签原则包括:裁判员是裁判员、助理裁判员和第四官员的统称;中立原则(每场比赛的裁判员的裁判员,即执法该场比赛的裁判员不与比赛双方的任何一方同属一个省、自治区或直辖市);指定每轮比赛主场俱乐部的代表为抽签人;抽签仪式的监督人由中超联赛委员会指定。
抽签程序和办法为:按中超赛程的轮次依次进行;每轮按比赛场序的先后顺序,由每场比赛的主场俱乐部派代表抽取1-8号位顺序签;主场俱乐部的抽签代表按抽定的抽签顺序号,依次抽取裁判员、第一和第二助理裁判员后再依次抽取第四官员,如抽取的裁判员不符合中立原则,将重新抽取。
每抽出确定一名裁判员后,由专门工作人员将其名字输入电脑和将名字贴入该轮比赛裁判员安排表上;每轮比赛裁判员抽签程序全部结束后,由专门工作人员核对、打印出每轮比赛裁判员安排表,并由每场比赛双方俱乐部代表在该轮比赛裁判员安排表上签字确认;如有裁判员因伤病、处罚或不可抗拒因素等原因不能执行抽定场次比赛的裁判任务,需重新选派裁判员,则仍按上述原则进行抽签确定或经比赛双方俱乐部协商,以书面形式委托中超联赛委员会仍按上述原则代为抽签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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