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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海口4月2日讯 (记者彭青林)今天,利女士(化名)的银行账户上收到了省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转来的3.05万元,作为我省首位实名举报“小金库”问题且所举报问题经查实处理的举报人,这笔钱正是对她举报行为的奖励。同时,她也是我省第一位治理“小金库”问题举报奖励制度的受奖者。
截至2009年12月31日,全省接到举报111件(其中实名举报27件),已办结77件。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查处“小金库”案件16件,结案11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6人。
“虽然举报不是为了奖金,但政府的奖励是对所有举报人的鼓励,也是对社会监督的支持,所以我很高兴,希望能有更多人参与监督,规范国有资产的管理。”利女士在接受海南日报记者采访时说。
利女士去年实名举报了某交通工程检测中心国有资产管理不规范的问题。经省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查明,一是该中心未对国有股东分配利润29.75万元,国有股东未予追回;二是其国有股东单位职工在该中心领取各种补贴及报销费用共31.3万元。省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工作人员表示,这实际上就是变相私设“小金库”的行为,已经对本案进行查处,并给予有关单位行政警告处罚。同时,按照5%的比例,奖励举报人3.05万元。
根据我省治理“小金库”的相关规定,治理“小金库”工作实行举报奖励制度:对举报有功的单位和个人,给予查处金额3%—5%的奖励,奖金最高额为10万元。
去年以来,我省共查出“小金库”402个,涉及资金1亿多元,16名党员干部受到党政纪处分。省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有关负责人表示,今年“小金库”治理的重点是国有企业和社会团体,有关部门将继续落实举报奖励制度,以社会监督力量推动治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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