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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海口4月14日讯(记者黄晓华 通讯员文榛)我省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已取得一定成效。省委组织部决定,在原来试点的基础上,增加9个市县和海口市1个区为试点工作单位。今天上午,省委组织部召开会议,对全省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扩大试点工作进行动员。
根据中组部的要求,省委于2008年8月对“科学规范和有效监督县(市、区)委书记用人行为、完善市县党委选人用人机制”试点工作进行部署,决定在屯昌县、琼海市和海口市龙华区先行开展试点工作。
一年多来,3个试点工作单位大胆解放思想、勇于创新,注重规范权力、强化监督,使试点工作从单项推进、重点试行逐步向综合配套试验迈进,有的已取得良好效果。
在总结推广原来试点工作做法和经验的基础上,省委组织部确定儋州、文昌、定安、澄迈、临高、昌江、乐东、保亭、琼中等9个市县和海口市美兰区,作为我省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扩大试点单位。
省委组织部要求,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扩大试点工作要在建立干部选任提名制度、推行差额选任干部、加大治懒治庸和竞争性选拔干部力度等方面进行积极探索和有益尝试,力求在进一步拓宽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民主渠道,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破解干部能上能下、能进能出问题等方面取得新突破。
省委常委、组织部长楼阳生在讲话时指出,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扩大试点工作,要处理好扩大民主与坚持党管干部原则的关系,把选准用好、激活激励作为改革的主攻方向,把探索完善制度、办法和机制作为改革的重要任务,坚持重点突破、整体推进、务求实效。
楼阳生强调,要按照“以创新精神抓重点工作、以改革办法抓难点工作、以务实要求抓亮点工作”的要求,切实抓好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扩大试点工作,抓主要矛盾、抓关键环节、抓重点项目,以实现有效突破。
楼阳生要求,各试点单位党委和组织部门都要充分认识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扩大试点工作的紧迫性和艰巨性,要切实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毫不动摇地抓好各项任务的落实,力争试点改革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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