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日报报业集团旗下媒体: 海南日报 | 南国都市报 | 南海网 | 南岛晚报 | 证券导报 返回报网首页 |   版面导航
2010年05月10日 星期一      报料热线:966123
当前版: 009版 上一版   下一版 上一期   下一期 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赵作海被无罪释放
河南省高院启动责任追究机制和国家赔偿程序
据新华社郑州5月9日电 (记者李丽静)5月9日上午9时,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告赵作海无罪,同时启动责任追究机制。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认定赵作海故意杀人案系一起错案,并于5月8日作出再审判决:撤销省法院复核裁定和商丘中院判决,宣告赵作海无罪。立即派人赶赴监狱,释放赵作海,并安排好其出狱后的生活。省法院纪检组、监察室同时启动责任追究机制。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通报的再审情况如下:1998年2月15日,商丘市柘城县老王集乡赵楼村赵作亮到公安机关报案,称其叔父赵振晌已失踪4个多月,怀疑被同村赵作海杀害,公安机关当年进行了相关调查。1999年5月8日,赵楼村发现一具高度腐烂的无名尸体,公安机关遂把赵作海作为重大嫌疑人于5月9日刑拘。5月10日至6月18日,赵作海做了9次有罪供述。2002年10月22日,商丘市人民检察院以被告人赵作海犯故意杀人罪向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2002年12月5日,商丘市中院一审判决赵作海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2003年2月13日,省法院经复核作出裁定,核准商丘中院上述判决。   今年4月30日,赵振晌回到赵楼村。5月5日下午,省法院决定启动再审程序。5月7日下午,商丘中院递交了对赵振晌身份确认的证据材料。5月8日下午,省法院召开审委会,认为赵作海故意杀人一案是一起明显的错案,审委会决定:一、撤销省法院(2003)豫法刑一复字第13号刑事裁定和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2002)商刑初字第84号刑事判决,宣告赵作海无罪。二、省法院连夜制作法律文书,派员立即送达判决书,并和监狱管理机关联系放人。三、安排好赵作海出狱后的生活,并启动国家赔偿程序。
上一篇    下一篇
   第001版:头版
   第002版:本省新闻
   第003版:海南师范大学 热烈祝贺海南日报创刊60周年
   第004版:本省新闻
   第005版:海南不会忘记———向你讲述劳模的故事
   第006版:热烈祝贺海南日报创刊60周年
   第007版:本省新闻
   第008版:三亚新闻
   第009版:中国新闻
   第010版:世界新闻
   第011版:体育新闻
   第012版:娱乐新闻
   第013版:海南周刊封面
   第014版:特稿
   第015版:特稿
   第016版:特稿
   第017版:特稿
   第018版:热点
   第019版:热点
   第020版:热点
   第021版:行走
   第022版:读图
   第023版:收藏
   第024版:史话
   第025版:电影
   第026版:悦读
   第027版:海南周刊
中国瑞典领导人互贺建交60年
市县委书记不得在离任时突击提拔干部
南方缘何“暴雨倾城”
西藏察隅强暴雨雪灾害5人死亡
广东再降暴雨 防汛形势严峻
世博会的未来畅想
浙江温岭一渔船失踪7名船员下落不明
一男杀母亲妻女等8人
高墙内的“母亲节”
赵作海被无罪释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