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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程范淦 特约记者李玉峰 通讯员黄艳艳)5月21日,陵水拨出345万元作为今年财政补偿基层医疗机构的专项资金,专款已下拨到全县22个基层医疗机构用于采购、配备和使用基本药物,并实行零差率销售。
国家实行基本药物制度,使基层医疗机构药品的零售价格成为人们广泛关注的焦点。陵水作为我省7个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试点市县之一,已于今年3月1日开始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全县16个乡镇卫生院、3个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及吊罗山职工医院、农垦南平医院、农垦岭门医院基本药物实行零差率销售,药品零售价格进一步降低。
基层医疗基本药物补偿由财政部门按基本药品加成25%给予补助,政府补助按照“核定任务、核定收支、绩效考核补助”的办法核定,先行预拨15%。自今年3月启动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以来,陵水基层医疗机构全部使用国家规定的307种基本药物。基本药品零售价格执行采购价格,群众承担的药品费用迅速减少40%,老百姓切实从医改中得到好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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