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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春风吹进万家,如细雨滋润人心。我省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简称“五五”普法)工作5个年头,每一年都有新亮点,每一年都有新成效。
我省自2006年7月部署“五五”普法工作以来,以法律进乡村、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进单位等“六进”活动为主要载体,组织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公民法制宣传教育普及率提高到90%以上,在全社会营造和形成学习法律、崇尚法律的良好氛围。
“法律六进”影响广泛
为确保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取得实效,我省以“法律六进”活动为载体,重点对公务员、青少年学生、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农民等集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使广大干部群众的法制观念和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办事能力得到了明显增强。
从“法律进乡村”、“法律进学校”、“法律进企业”、“法律进机关”、“法律进社区”到“法律进单位”,每一次活动都有声有色。如法律进乡村活动覆盖了全省2531个行政村及农垦3292个农场生产队,形成了“五个一”的普法机制,即每一农户拥有一本普法手册,每个村委会配有一名法律顾问和一名法律援助联络员、成立一个调解委员会、建立一条家喻户晓“12348”法律服务热线。
此外,我省还积极组织形式多样的主题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扩大法制宣传教育的覆盖面和社会影响力。如每年开展“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6·26”禁毒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以北京奥运会为契机,在全省组织开展了《福娃说法》等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法宣队伍全面加强
近年来,我省不断加强法宣队伍建设,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2007年重新调整了46名法律专家、学者、法律工作者组成的省级普法讲师团,在省法宣办的协调、指导下,承担我省开展法制讲座、法律咨询等任务。各市县也相应建立了普法讲师团。
针对农村,省司法厅制定出台了《农村法律顾问管理规定(试行)》,为全省2531个行政村和1368个农场队(村)聘请了法律顾问,农村法律顾问网络体系基本形成。
在学校,全省各级各类学校配备了兼职法制副校长2563名。在全省14754个中学以上班级,各配备培训了一名学生法制宣传员。
为加强企业法律顾问队伍建设,2008年省国资委成立了企业法律顾问协会,200多名法律专家受聘为我省各国有大中型企业法律顾问。
目前,我省已建成较为完善的普法工作队伍网络,专职、兼职普法工作队伍的骨干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法律服务质量提高
我省坚持法制宣传与法律服务相结合,积极疏通社会法律服务渠道,在法制宣传教育中提供法律服务,在法律服务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做到互相促进,相得益彰。
目前,全省加强市(县),乡镇(街道),行政村(社区)三级法律援助服务网络建设,共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共453个,配备法律援助联络员3952人,方便了困难群众就近申请法律援助。至2009年止,全省各级法律援助机构共办理各类案件6000多宗,“12348”法律服务热线在线服务和接访近9万多人(次)。
我省把法制宣传教育融入人民调解工作中,加强对基层人民调解工作的协调指导。全省已建立起市县、乡镇街道、行政村三级人民调解网络,人民调解组织3710个,人民调解员1.95万名。2006年至2009年,全省共调解民间矛盾纠纷5.67万宗,成功调解5.38万宗,成功调解率95%,防止民间矛盾纠纷引起的自杀案件189宗198人。
法宣制度不断健全
“五五”普法以来,我省制定出台了《海南省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工作制度》和《海南省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主要任务与职责》, (下转A2版)
(上接A1版)落实了各成员单位的职责任务,做到对口协调指导,整合职能部门资源,发挥整体效能,推动了全省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向纵深发展。
此后,又相继制定出台了《关于选配全省大专院校兼职法制副校长的意见》、《海南省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考试考核办法》、《海南省加强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意见》、《海南省加强企业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意见》、《海南省兼职法制副校长管理规定》等系列刚性配套文件,还下发了一批指导性工作意见。这些规章制度的实施,为我省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建立了长效机制。
今年4月,省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委调研组对我省“五五”普法工作进行调研后认为,5年来的普法工作覆盖面广,重点突出,针对性强,教育引导与法律服务相结合,使我省广大公民的法制观念、法律意识得到了明显增强,各级政府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取得新进展,社会各行业和基层组织依法治理水平进一步提高。
(本报海口5月30日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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