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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1日,佛山市检察院通报了原佛山市高明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梁瑞强涉嫌诬告陷害罪、受贿罪的基本案情,目前此案已移送市检察院审查起诉。
记者从权威人士处核实,梁瑞强涉嫌的诬告陷害罪,与去年8月在网络上举报高明区委书记马亮照的网帖有关。
区委书记成“网络红人”
去年10月4日晚,36岁的高明沧江中学教师林某被高明警方当场带走。其妻赵晓(化名)说,晚上11时,高明公安分局向她出具刑拘通知书,“林某涉嫌诽谤罪”。
赵晓多方打听到,老公林某祸起举报区领导的网帖。知情人士证实,高明38岁女商人梁某也受该网帖牵连,已于10月2日涉嫌诽谤罪遭刑拘,与林一起被关押于南海看守所。
记者查询证实,去年8月初,有网友在天涯社区等网站发帖,称2008年6月25日,佛山市高明区区委书记马亮照位于高明荷城街道沿江路的宿舍被盗,被盗物品含“港币460多万元、价值70多万元的哈苏牌照相机一台、价值约1.2万元的惠普手提电脑一台,合共500多万元”,之后又发帖称马亮照私设小金库和工程招标涉嫌腐败。
该网帖在天涯社区迅速引起关注,几天后被删除。同时,该网帖内容很快得到官方澄清。
去年9月7日,佛山市纪委、市公安局通报称,马亮照住宅确实曾失窃,但经公安机关侦查,案发时间应当是2008年7月1日,只是“被盗6万多元现金、一部手提电脑、一部手机”,且不存在网帖所说的“‘赵某’向马亮照行贿的问题”及“没有发现区领导和区经贸局使用‘专用账户’资金的情况”。
虽得到官方澄清,但网帖依旧在高明引起轰动,各种传言不断。多位高明本地人士向记者证实,有传闻称发帖者为躲避风险,特意在香港一家网吧上传了上述网帖,后来高明公安查到发帖者所在网吧,最终调查出林某和梁某是网帖幕后推手。
梁某和林某被抓没几天,一个更“轰动”的消息在高明区不胫而走:46岁的常务副区长梁瑞强卷入此案,已被佛山市纪委双规。
记者从权威渠道证实,梁瑞强去年10月初被佛山纪委双规,并因涉嫌诽谤罪,于10月21日被高明公安分局刑事拘留,11月6日,与林某、梁某同时以“涉嫌诬告陷害罪”被批捕。
常务副区长被认定网帖主谋
知情人向记者详述了梁瑞强、林某、梁某等3人策划举报信和网上发帖的诸多细节。
其称,在上述网帖出现之前,佛山市纪委等部门曾收到多封匿名举报信,在派人进行专门的了解和调查后,市纪委发现调查结果与举报内容完全不符。然后,有关马亮照的网络帖子开始在网上出现,市纪委为慎重起见,又连续两次到高明区调查。
记者从权威渠道证实,目前佛山警方已初步认定,林某是涉案匿名信和网帖的枪手,梁某是中间人,而幕后主使则是梁瑞强。
记者还获悉,本案源于2009年3月中旬,佛山市审计局审查高明一交通公司账目,而时任高明区副区长的梁瑞强分管交通工作,他认为审计局此举是有人授意,加之日常工作中积累一些矛盾,遂萌生报复的念头。
权威人士透露,当时梁瑞强找到私交较好的高明商人梁某,要求她多方收集关于马的负面消息,并写举报信寄到各级纪检部门。之后,梁某转告熟识的高明沧江中学教师林某,根据其提供的内容,写出多封“举报”马亮照的信件,梁某随后将信件寄到各级纪检部门。
赴港发帖影响恶劣
权威人士透露,去年7月,见梁某寄出多封举报信没有达到预期效果,梁瑞强想到利用网络造成影响。之后,梁瑞强要求梁某落实,授意其将之前举报信的内容整理成网络帖子在网上发布。
梁某答应后,与林某商量,最终由林某操作,将“夸大”马亮照宿舍被盗事件及“马在高明区经贸局设立小钱柜”写成两个网帖。
梁某将帖子储存在U盘里,并于8月13日和21日先后两次到香港,委托朋友在香港上传到天涯和猫扑两个网站上。对方按照梁某的要求,在香港先后上传了两个帖子。并改用其他标题,在两个网站上继续发帖。权威资料显示,佛山警方经查认为,梁某朋友一共在网上传诬告陷害马亮照网帖8篇,且帖子发表后,引起众多网民的跟帖和评述,“对马亮照的个人声誉和高明区委高明区人民政府的形象造成了巨大的负面影响。”
佛山一网友分析说,从整个网络事件来看,应该说,始作俑者从资料收集到网文的用词、布局,特别是对材料的偷梁换柱、添油加醋,都堪称是专业级的枪手。他分析,马亮照住宅被盗让造谣者找到了切入口,但涉案网帖也篡改了案件关键细节,擅自把被盗金额从6万多提高到500多万,擅自把保险柜加重400斤等。
(文/海鹏飞 潘逸滨 郁石 南方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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