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天津6月28日电 (特派记者杨春虹 陈成智)今天下午,省政府金融办与天津市金融办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双方表示将加强和促进海南与天津两地在金融领域的广泛合作与交流,共同打造现代金融产业体系建设先行区、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试验区、区域金融一体化示范区,促进区域内金融资源合理有序流转,促进津琼两地经济融合。
据了解,琼津将主要从六个方面开展金融合作:一是完善金融组织架构。双方将在进一步发展银行、证券、保险等金融机构的同时,根据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大力发展金融租赁、证券融资、资金与资产管理、投资银行等金融机构以及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等新型投融资机构。
二是鼓励金融创新探索。双方将共同探索开展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居民个人本外币兑换特许业务、离岸金融业务等试点,鼓励两地金融机构开展资本、业务和管理等方面的合作。
三是发展金融交易市场。双方将共同探索天津股权交易所与海南产权交易所未来合作和发展的空间,在海南设立股权交易分市场,为两地机构在资本、技术、业务等方面的交流合作提供支持和便利。
四是共享金融服务资源。双方将共同创造良好的投资环境,鼓励和支持私募基金互设分支机构和拓展业务等。
五是建设社会信用体系。双方着力推进区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防范金融风险、规范信用服务机构经营、加强市场监管等的合作交流,共建合作平台和机制。
六是加强金融人才交流。
据悉,琼津将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每年定期在天津和海南两地召开津琼金融合作联席会议,组织和协调两地政府部门、金融机构和监管部门参与,就两地金融合作中的重大问题进行协商沟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