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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新华社深圳7月1日电 (记者叶前)深圳经济特区范围7月1日起扩大至深圳全市,逾百部特区法规、规章今起全市适用。
6月2日,深圳市第五届人大一次会议披露,国务院近日就广东省《关于延伸深圳经济特区范围的请示》作出批复,同意将深圳经济特区范围扩大到深圳全市,将宝安、龙岗两区纳入特区范围。
深圳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6月29日决定,7月1日前制定的101项经济特区法规今起适用于扩大后的经济特区。与此同时,深圳市政府常务会议6月30日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关于深圳经济特区规章在宝安、龙岗两区实施有关事项的决定》,41项特区规章的实施范围今日起扩大至全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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