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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栏的话:按照“五五”普法规划的部署,今年是“五五”普法的收官之年,也是“六五”普法的起步之年。为总结我省“五五”普法工作的经验,打好“六五”普法的宣传基础,营造全省关注支持法制宣传教育的良好舆论氛围,省法宣办今起在海南日报开辟“海南法制宣传教育协奏曲”专栏,宣传我省市县和省直单位法制宣传教育的做法、经验、特色和亮点,敬请关注。
“五五”普法以来,昌江黎族自治县以“贴近实际、突出特色、务求实效”的工作思路,不断加强学法阵地建设,充实学法内容,创新学法载体,取得了较好学法效果,有效提高了各级领导干部依法决策、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建立健全四项普法机制
为确保“五五”普法工作顺利开展,使全县各级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落到实处,该县着力抓好学法用法“四项制度”建设,从制度上推动领导干部研究问题先学法,决策问题遵循法,解决问题依据法。
一是建立健全法制宣传教育体制机制,加强学法的制度保障。 县委、县政府在领导班子人事变动时都在第一时间调整充实县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成员及其办公室,由县委副书记任组长,政法委书记、宣传部长任副组长,成员单位22个,领导小组成员27人。 健全和完善了党委中心组学法制度、法制讲座制度、法律知识培训制度、法律知识考试考核制度、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学法用法档案登记制度等一系列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
二是实行学法用法考核计分制度,加大学法用法监督力度。该县借鉴量化考核手段,把各级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情况进行指标量化,纳入目标考核计分体系,年终兑现奖惩,并作为评先创优的重要依据收入干部学法用法档案。五年来,该县先后有2个部门因为不重视领导干部学法在目标考核中被扣分,有5个部门因为学法工作实绩显著而加分并受嘉奖。
三是实施法律知识任职资格制度,提高领导干部法律素养。该县规定,凡提拔担任或由同级非领导职务转任领导职务的干部,在任新职务一年内必须参加法制理论知识考试,首次考试不合格者,在任职一年内可参加一次补考,仍不合格者,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免去其担任的领导职务,按原职级安排工作。
四是实行依法决策机制,提高各级领导干部依法行政水平。为减少政府决策失误和施政不当行为,推动政府职能转变,全面提高政府依法决策、依法行政水平,该县不断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听取意见制度,建立县委理论研讨会决策机制,推行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审查制度,推行重点建设项目风险评估和维稳风险评估机制,并坚决实行领导干部重大决策失误责任追究制度。
推行六种法制教育形式
为了确保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取得实效,该县坚持传统手段与创新方式相结合,坚持法制宣传与法治实践“两手”抓,充分利用现代科技,不断创新法制宣传理念和形式。
一是“文艺普法”。采取法制文艺演出、法制电影、法制漫画、法制录像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寓法制宣传于文化娱乐之中,大力宣传法律知识,传输法制观念,使法制宣传教育更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大众。组织本地文艺力量自导自演自拍了《黎家新花开》和专题片《法治昌江》,让广大干部群众在观赏文艺节目的同时,快乐地接受法制教育,深受广大党员干部群众的喜爱。
二是“电影普法”。开展“普法电影放映月”活动,联合县电影公司利用在电影放映前,先播放相关的法律知识,帮助和引导广大农民包括外出务工人员了解和掌握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解决矛盾纠纷的法律途径和法律尝试,依法参与村民自治活动和其他社会管理。全县放映农村法制电影168场次,学校法制影视录像5679场次。
三是“网络普法”。在政府门户网站开辟法制专栏,精心策划、创新栏目,推行网上普法,并与县委组织部门联手,借助农民远程教育平台,增设法制课程,推动了普法教育的网络化、信息化,不断扩大普法教育的影响力和辐射面。
四是“案例普法”。选择近年来发生在我省、该县的涉法事件,进行深入剖析,开展警示教育,加强教育引导,弘扬法治精神,培育依法反映合理诉求,依法维护正当权益,依法履行应尽义务的法制文化。共举办以案示法活动22场,并组织全县副科级以上干部和各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赴儋州市参观海南省反腐败警示教育,增强领导干部拒腐防变意识。
五是“传媒普法”。抓住昌江电视台开通昌江频道的有利时机,通过县电视台和广播站开辟了法制专栏,每月定期向全县干部群众播放。紧密联系依法治县的生动实践,运用户外灯箱广告、手机短信等新颖形式,寓法制宣传于领导干部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工作和生活之中。
六是“热线普法”。充分发挥法律服务专线的作用,组织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工作者,担任基层组织、企业、学校法律顾问,开展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等活动,在为群众解疑释惑、排忧解难的过程中普及法律知识。2006年以来,共接听法律服务专线服务电话1600多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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