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秦春兰 时下,一股处罚之风盛行湖南省株洲市街头,但是,行使处罚权的不是交警,也不是城管队员,而是身穿“黄马甲”的市容环卫监督员。一名不愿透露姓名的市容环卫监督员向记者透露,“我们的基本工资每月只有500元,收取的罚款有40%至50%的提成。”(7月27日《深圳商报》) 前段时间,河北省石家庄市对某个特定时间段内“第一个不闯红灯的市民”奖励500元,引起了全国范围内的关注。站在城市管理者的角度来看,是想以物质奖励换取城市文明。和石家庄的“奖励出文明”相反,湖南株洲秉持的却是“罚款出文明”,一奖一罚之间,体现的是不同的城市管理理念,但是让人感到遗憾的是,真正的城市文明,既不是奖出来的,也不是罚出来的。 从根本上说,文明市民的培养,文明城市的形成,是和一个城市的经济、文化、城市管理息息相关的。这也就决定了文明市民和文明城市,不可能靠一时的奖励和罚款而来,而必须伴随着政府管理方式的改进、城市经济的发展、文化的发展而来。 不管是石家庄的“重奖出文明”还是株洲市的“重罚出文明”,说到底都是城市管理进入了一个误区。这样的管理方式在短时间里可能有效,但却并非长久之计,而且,其“副作用力”也不容小觑。比如株洲市的这个“全城大罚款”,就被百姓指为“以罚代管”、“罚款经济”,坊间议论纷纷,诟病不断,这对政府形象无疑也是一种损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