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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07月29日 星期四      报料热线:966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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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回应ATM跨行取款手续费上涨
银行调整收费应广泛征求意见
将尽快出台《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办法》规范商业银行收费
  近期,广东多家银行ATM机(自动取款机)跨行取款手续费由每笔2元提高到4元,引发人们广泛关注。
据新华社北京7月28日电(江国成 张浩)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有关负责人28日说,发展改革委高度关注部分商业银行调高同城ATM跨行取款手续费问题。目前,发展改革委正在积极协调有关部门,争取尽快出台《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商业银行收费行为,维护广大消费者利益,促进银行业健康发展。   这位负责人说,发展改革委已经配合有关部门研究起草了新的《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办法(草稿)》,对商业银行有关服务收费进行了比较全面和系统的规范,明确规定商业银行的收费依据、社会责任和定价程序,还对商业银行的信息披露、监督管理、价格投诉和争议处理、价格检查等内容进行了详细规定。   这位负责人表示,依据2003年银监会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下发的《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暂行办法》,商业银行总行可以自行制定和调整收费标准,但商业银行在制定或调整涉及公众利益的服务收费项目时,应当统筹兼顾,并广泛征求有关方面意见。   《商业银行法》明确规定:“商业银行办理业务,提供服务,按照规定收取手续费。收费项目和标准由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中国人民银行根据职责分工,分别会同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制定。”            针对近日部分银行调高同城ATM跨行取款手续费从2元/笔调到4元/笔一事,中国银行业协会日前表示,此次银行跨行取款收费标准上调,是市场调节下的结果。   虽然涨价不违法,但银行单方面提价的做法引来众多持卡人指责,一些专家和律师也认为,银行做法有很多不合理之处。   中央财经大学中国银行业研究中心主任郭田勇则表示,银行单方面提高收费,带有强制意味,无论是2元还是4元,都不应该只是银行业协商得出的结算价格,而是应该经过相关监管机构进行严密论证,或由第三方机构对收费的适当性做出独立评估。    (林一)   新闻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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